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河南王建凯

2020-08-18 2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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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享受主体】

农民专业合作社

【优惠内容】

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享受条件】

1.农产品应当是列入《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财税字〔1995〕52号文件印发)的初级农业产品。

2.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设立和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政策依据】

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81号)

2.《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字〔1995〕5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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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友4235

2020-08-23 05:41

好好好非常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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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友4834

2020-08-19 14:06

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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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友3913

2020-08-19 04:01

值得我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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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友2238

2020-08-19 03:52

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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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友3937

2020-08-19 02:59

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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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六成

2020-08-19 01:32

这个政策就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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