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以来,人民银行继续对农村金融机构执行较低的存款准备金率,提升金融机构支持“三农”能力。同时,完善支农再贷款发放条件,要求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支农再贷款资金全部用于发放涉农贷款,引导信贷资源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那么根据家庭农场信贷保险政策最新消息,农户可以通过哪些途径方式获得贷款?
人民银行每年印发关于做好信贷政策工作的文件,不断改进和完善信贷政策指导,推动金融机构创新符合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大力发展供应链融资、“互联网++电商”、“电商+信贷”、家庭农场联保贷款等多种模式,
开展以下贷款方式多途径解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抵押担保难问题:
1、应收账款质押;
2、林权抵押;
3、订单融资;
4、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试点);
5、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
保监会指导保险公司不断加强农业保险产品与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服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水平与能力。2016年2月,保监会与农业部联合召开保险服务农业现代化座谈会,明确提出农业保险应以服务农业现代化为重点。会后,保监会引导行业针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需求特点,开发新产品、打造新模式。
截至2016年底,针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农险业务已覆盖全国所有省份,保费规模约103亿元,提供近6445亿元的风险保障,已开发64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专属保险产品,包括玉米、水稻、小麦、奶牛、生猪等传统品种以及鸡、露地蔬菜、水产养殖等地方特色品种,保险责任除了覆盖传统产品的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病虫草鼠害、常见疾(疫)病责任外,还包含价格波动风险、雇主、公众及食品安全责任等。
下一步,人民银行将继续强化政策支持和引导,推动金融机构加大对新型经营主体的金融支持,拓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渠道,保监会将进一步探索以保障农民收入为导向完善农业保险制度,鼓励保险公司针对新型主体的特点,开发更多适用于新型主体的保险产品,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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