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渝赣新四省区市开启农业执法协作新篇章

农业科教

2025-06-03 1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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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省际合作,推进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协同执法、共同发展,近日,天津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总队、重庆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江西省农业农村厅综合执法处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综合执法监督局共同在重庆市签订执法合作协议。

四省市(自治区)经过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一是加强省际间执法协作。针对案情复杂、社会影响较大的重大案件,以及跨省违法案件开展联合执法办案。根据农牧业生产季节特点、违法行为高发领域和区域等情况,制定年度协同执法计划,明确执法重点、区域和时间,在同一时间或阶段组织对特定违法行为集中联合打击。适时开展省际间执法联培实训,互学执法经验,交流办案心得。建立执法应急联动机制,在应对跨省际间突发农业安全事件、涉农舆情处置和重大违法案件等紧急情况时,1小时内通报情况,2小时内展开协同处置,每24小时交换处置情况,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和影响。二是建立违法线索移送督办制度。各级农业行政执法机构向协议省市(自治区)有管辖权的农业行政执法机构移送违法线索时,需同时报双方省市(自治区)农业农村部门。接到省际间转来违法线索的农业行政执法机构,自收到线索之日起14个工作日内进行核查,并反馈相关结果和立案情况,同时报本省市(自治区)农业农村部门。省市(自治区)农业农村部门应建立省际间农业违法线索台账,对协议省市(自治区)转入的省际间违法线索进行督办。三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建立轮值制度,每年召开1次联席工作会议。围绕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省际合作工作情况通报、典型案例和疑难争议协商处置,以及农业执法形势分析、工作经验做法交流、开展实地调研观摩等进行,共同商讨跨省市(自治区)农业执法中的重大问题、工作重点和难点,制定合作计划和措施。

此次执法合作协议的签署,开启了四省市(自治区)执法协作的新篇章,为提升行政执法质效,维护农业生产经营秩序,保障“三农”工作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来源: 天津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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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友1611

2025-06-03 1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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