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通知

联盟政策解读

2021-04-01 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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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通知

川农函〔 2020〕594号

各市(州)农业(农牧)农村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根据《农业农村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2020年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计财发 〔2020〕3号)、《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通知》(农办科〔 2020〕9号)和《农业农村部科教司关于印发〈高素质农民培训规范(试行)>》(农科(教育)函〔2019〕292号)要求,结合《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19〕197号)资金计划,现就做好2020年全省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围绕省委省政府乡村振兴战略部署,突出“10+3”现代农业产业总方向,聚焦服务扶贫产业发展,立足农民理念知识技能需求,按照吸引一批、培养一批、提升一批的工作思路,加快培养一支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农民队伍,为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擦亮我省农业大省金字招牌、实现农业大省向农业强省跨越提供坚实人才基础保障。

 

二、目标任务

 

    2020年,全省培育高素质农民3.9万人以上:省级调训 1053人,其中,农业产业领军人才110人、2019年度现代青年农场主孵化培训444人(纳入新型经营主体类别)、农业经理人499人;市级调训1542人,其中,农业经理人1029人, 特色培训513人;县级培训36924 人。力争用3年时间,将纳入家庭农场名录系统管理的家庭农场主轮训一遍。

 

三、重点工作

 

    各项目县要突出目标导向、需求导向和问题导向,坚持数量型向质量型、供给型向需求型、技能型向复合型转变,强化过程管理,注重培训针对性、实效性和规范性,加强政策引导和延伸服务。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遴选培育对象。鼓励各项目县依托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细化、优化培育对象库,彻底摸清培训对象个人需求,围绕乡村振兴、产业布局和脱贫攻坚,分类确定年度培训目标,有步骤、有计划实施培训工作。

 

    聚焦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需求,培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农业经理人等具有较强示范带动作用的带头人队伍,提升主体从业者生产经营能力。深入开展返乡下乡创业培训,推动农村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特别要加强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留乡人员培训,帮助其就地就近就业。以种植业、养殖业、农产品加工业大户为重点, 围绕复工复产、保粮保供,加大专项技术技能培训,提升产业效益,促进农民增收。

 

    继续加大对贫困地区尤其是深度贫困地区的支持力度,将产业扶贫带头人、致富带头人和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等符合条件的对象优先纳入高素质农民培育范围。

 

    (二)健全培训体系。各市(州)、项目县参照《高素质农民培训规范(试行)》,推动本级培训基地及师资队伍的规范管理,明确标准和程序,科学遴选确定培育机构。承担省级调训任务的培训机构,须为部、省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示范基地;承担市级调训任务的培训机构,原则上须为涉农高等院校或市级以上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示范基地。

 

    鼓励各项目县统筹用好农广校、涉农院校、农业科研院所、 农技推广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家庭农场等各类资源,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农民培训的积极性,推动优质资源向基层下沉,提高农民参训率和满意度。充分发挥各级农广校作用,加强需求调研、培训组织、过程管理和延伸服务等工作。依托涉农职业院校,围绕地方现代农业发展和全产业链需要,广泛培养高水平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依托科研院所、推广机构,鼓励基层农技人员发挥技术服务优势,开展技术培训与跟踪服务。鼓励农业企业、新型农业经营服务主体参与培育工作,建设实训基地和农民田间学校等教育培训场所,承担实习实训任务。鼓励涉农高校、职教中心等发挥资源优势,拓展 面向高素质农民的培训服务。引导专业协会、技术服务公司等主体进课堂,提供专项技术培训服务。巩固管理者队伍,强化支撑队伍,提升师资队伍,培养一批农民讲师,优化专兼职比 例,整体提高师资水平。

 

    (三)强化任务统筹。坚持围绕全省“10+3”现代农业产业规划布局统筹任务分解,优先满足粮食、生猪和重要农产品生产培训需求。各市(州)、各项目县要围绕2-3项主导特色 产业集中开展全产业链培育,紧贴产业人才需求开展培训。省级重点开展农业产业领军人才、农业经理人、青年农场主等综合型、复合型、领军型示范培育,建设师资队伍,开发教材资 源。市县级重点开展农业经理人、返乡入乡创新创业者、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产业扶贫带头人、特色产业人才等主体 带头人培育和专项技术技能培训,开发县域师资,遴选建设实习实训基地。

 

    (四)创新培育方式。要做好教学双方精准对接,坚持分类施策和因材施教,分门类组织参训学员,分专业开展培训服务,推广专业化、模块化、小班制培育模式。根据疫情防控要求,优化组合集中学习、线上学习、实习实训、案例观摩交流等培训方式,提高培训质量和效率。遵循农民教育培训特点和农业生产规律,强化实训实践,组织农民学员到现代农业园区、 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实操演练、观摩交流,在实战环境中提升能力水平,确保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培训中实训教学不低于总学时的2/3。

 

    鼓励各市(州)、项目县按照农业农村部发布的培训规范, 结合实际开办具有地方特色的培训课程。市级调训任务(包括 农业经理人、特色培训)及县级特色培训需单独编制实施方案, 包括具体实施内容、归属类别、培训行动及相应课程设置等, 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项目实施中须按相应类别进行项目管 理并按要求上传信息管理系统。

 

    强化2019年线上线下融合培训试点成果运用,2020年在 全省经营管理型培训中全面推进线上线下融合培训。充分利用 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及“云上智农”APP,按照培训规范中各类培训相应线上学时要求,围绕授课主题组织开展在线学习、 在线服务和在线管理,通过线上申报、线上组班、线上选课、 在线测试、线上问答、学时统计等方式确保线上学习效果,实现线上培训过程在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有据可查,保障线上线下融合培训有效结合。

 

    (五)提升发展能力。夯实工作基础,提升培育条件能力。 一体化推进全省名师、名课、名校建设;鼓励市、县两级打造一批示范基地,遴选推介一批高水平名师;启动省级高素质农民培训系列教材编写工作,努力丰富教材和课程资源,按照统 分结合、择优选用的原则,推动部、省级教材使用的落地落实; 有步骤、多层次、全方位加快高素质农民培训条件能力建设。

 

    搭建交流平台,提升学员发展能力。以培训为纽带,鼓励 地方组织学员跨省考察学习,结合地方特色产业组织跨县联合 培训,促进参训农民交流合作,依托协会、联盟等组织协作发展。持续跟踪农民训后产业发展,开展政策宣讲、项目推介、 技术指导等延伸服务,对接金融信贷和农村电商,加大产业支 持力度。支持学员积极参与论坛、展销会、专业技能大赛等活动,展示新时代高素质农民风采。

 

    (六)推动农民学历教育。探索涉农院校人才培养新机制新模式。加大政策宣传和发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及 新媒体手段开展农民学历教育政策宣介,提高农民知晓度。鼓励更多高素质农民提升学历层次。打造涉农人才培养优质院校,纳入各类人才培养计划,聚合优势教育资源向农民教育倾斜。推进优质院校涉农专业改革,围绕区域农业农村发展建设新专业,推行农学结合、弹性学制培养模式,鼓励优质院校在农业生产主体建立实习基地,提升产教融合育人水平。创新机制推动高素质农民培训与职业教育有效衔接,依托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举办高端人才培养班,鼓励培训机构组建学历提升班次,组织有学历需求的参训人员与职业院校对接,建立培训课时与学分转换机制,形成一体化人才培养格局。

 

四、有关要求

 

    (一)做实扶贫培训。贫困地区要以培训为抓手,服务扶贫产业发展,促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尚未摘帽的 7个贫困县要单独制定产业扶贫培训工作方案,坚持面向贫困村培养“一村一名产业脱贫带头人”,帮助有劳动能力的贫困 农民掌握1-2项脱贫技能,实现扶贫培训全覆盖。

 

    (二)抓好项目实施。有调训任务的市(州)及各项目县要根据部、省项目实施要求,研究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分解任务,明确工作目标、主要措施、资金使用,压实工作责任。各项目县于7月25日前将项目实施方案(包括特色培训方案) 报各市(州)备案,各市(州)将电子版汇总后与本级调训方案一并于7月30日前报省厅职业农民与家庭农场处备案。各地要建立项目执行定期调度机制,及时掌握项目执行和资金使用情况。各市(州)须于12月20日向省厅报送市级及各项目县年度工作总结。

 

    (三)强化工作监管。各市(州)、项目县要切实加强对高素质农民培训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严格审核开班计划 和培训对象,带头落实第一课制度,定期督导培训进度,随机 抽查培训执行情况,对不符合要求、质量把控不严的问题及时 提出调整意见,必要时要求停班整改。严格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不断提高参训农民满意度。

 

    (四)落实在线评价。各市(州)、项目县要依托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和"云上智农”平台对培训教师、培训基地、培训班组织和培训效果进行线上评价,提高线上评价覆盖面。加强信息化管理,原则上以县为单位、以培训班为单元, 实现培训班次和学员信息100%上网,确保培训过程全程可追溯。

 

    (五)注重安全保障。各项目县要加强对承训机构安全管理工作的跟踪指导,督促各承训机构落实安全首要责任制,树立安全底线思维,严格执行当地疫情防控要求,把握教学计划和实施节奏,不具备开班条件的,可适当延期组织培训;对涉及的食宿、交通、实训等各个环节进行全面排查和全程监督, 做好安全管理和防护工作,保障参训学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凡出现安全责任事故的,对责任主体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

 

    (六)加强宣传引导。各地要及时总结高素质农民培育工 作的探索与实践,树立发展标杆,每个市(州)要努力打造1-2 个培育目标明确、培训基础扎实、培训手段先进、培训机制创 新、培训模式新颖、培训过程优化、培育成果突出的一体化培育重点县。

 

    各地要深入挖掘高素质农民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中的示范带动作用,形成一批好经验、好典型,充分利用广播、电 视、报刊等传统媒体以及网络、微信、微博等新媒体,“见物见人”讲好高素质农民成长成才成就故事。各地要结合农业农村部农民教育培训“百名优秀学员”资助工作,在脱贫攻坚和 一二三产融合发展中广泛开展典型选树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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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友1900

2021-04-03 22:47

说的ⅰ好好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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