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海盐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海盐县农业农村局严格管控,多措并举,保障“舌尖上的安全”,严防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发生。
一、强化日常巡查监管,深入推进我县“智慧监管”网格化管理,将巡查、检测、监管动态等文字信息与图片及时上传,实时对县域内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进行全方位质量监管。2020年至今,共上传检查巡查信息1034条 ,切实做到疫情期间农产品安全管控到位。
二、加大农产品监测检查力度,对县域内蔬菜、水果、禽肉、水产品和鲜蛋等食用农产品进行抽检。针对甲鱼、小龙虾、蔬菜等农产品,开展3次农业专项执法检查和抽检,检查主体76户,积极主动发现风险隐患,强化源头控制。1-4月份抽检蔬菜、水果、水产品、畜禽产品共149批次,其中开展省市县三级监督抽检样品50批次。全县各镇(街道)共开展果蔬农残快速检测599批次,合格率100%,从而保障了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三、积极推广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海盐县在“农安海盐智慧监管APP”模式的基础上,积极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主推“合格证+追溯码”的“一证一码”农产品合格证模式,以及“追溯码”、“三品一标”、“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等相结合的合格证管理方式,实行农产品合格证标识上市,推动产地准出制度与市场准入的有效对接。消费者通过扫一扫,即可了解生产主体产品生产、管理、销售、流通等全部信息,实现生产过程可视化、信息透明化、数据权威化。2020年至今,海盐县全县规模主体全部纳入合格证管理,应用主体自主开具合格证8368张。
四、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力度。通过深入生产基地,发放《农产品质量安全告知书》、《水产养殖用药明白纸》、《农业农村部250号公告》《禁限用农药名录》等宣传资料共5000余份,与生产经营主体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积极引导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及农民群众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督促指导生产经营主体切实落实禁限用农(兽)药规定和休药间隔期、生产档案记录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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