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关于长江汉江湖北段实施禁捕的决定》,“禁渔令”实施后,湖北禁止在相关流域进行天然渔业资源的生产性捕捞,并支持、指导、帮助退捕渔民转产就业,吸收符合条件的退捕渔民协助开展宣传、巡查和救护工作。
7月25日上午在武汉渔政码头,武汉市农业综合执法督察总队与武汉市长江救援志愿队举行了长江禁捕护渔合作协议签订仪式,随后,双方出动6条快艇组成编队,对长江中心城区水域进行了首次联合巡查,为武汉市的社会组织参与禁捕工作开了好头。
7月1日起,武汉长江、汉江江段正式实施10年全面禁捕。武汉市农业农村局会同武汉市公安局水上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先后召开两次协商会,建立完善执法信息共享机制,坚决斩断非法捕捞、运输、销售的地下产业链,实现全流程、全环节、全链条溯源打击。
武汉全市禁捕水域面积最大、涉及渔船渔民最多的是江夏区。4月以来,江夏启动加大渔政片区执法力量改革探索,实施“渔政执法+巡查+管护”新机制。整合渔政执法、水产服务、退捕渔民等共计65人,组建长江、梁子湖、鲁湖、金水河、汤逊湖5个渔政执法片区工作站,3个月来执法成效是近3年来的总和。
长江流经湖北省宜昌市境内232公里,渔政执法面临水域广、人手少、装备不足等问题,禁捕任务十分艰巨。宜昌市在全省率先探索建立“三网合一”监管体系,引导社会热心群众积极参与渔政执法,打造职能部门、社会公益组织、志愿者共同参与的护渔“人网”,水上视频和陆上“天眼”全覆盖的智慧渔政监管执法信息系统“天网”,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相衔接的“法网”,有效打击了非法捕捞。
相关负责人表示,湖北将坚决做到全面退捕,持续抓好83个已禁、已退保护区的巩固提升,迅速开展退捕渔船渔民建档立卡“回头看”,妥善处理部分“三无”船只历史遗留问题,着力抓好补偿资金兑现,精准落实到船、户、人。
截至7月24日,湖北省农业农村厅禁捕退捕工作情况周报反映,已累计完成回收或拆解渔船12985艘,累计完成退捕渔民25559人,累计完成转产安置20035人。为保障退捕渔民“禁得了、稳得住、不反弹”,近3年来,湖北省财政累计筹资17.6亿元,支持94个县(市、区)开展长江禁捕,全力保障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工作。
据介绍,湖北各级农业农村部门牵头建立禁捕和退捕渔民安置情况调度制度,实行一周一调度、一月一会商、一月一通报、年底结硬账,决不让“禁渔令”成为一纸空文。同时根据渔民年龄层次、就业技能等不同特点,制订有针对性的转产转业安置方案,重点培训适合渔民特点的水产养殖、水产加工等实用技术,拓宽渔民转产转业渠道。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将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退捕渔民按规定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加快研究部分长江、汉江鱼品种的人工饲养技术,及时推广生态健康养殖,加大特色养殖基地建设力度,养护长江汉江渔业资源,更好实现生产、生活、生态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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