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闭幕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国务院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情况的报告》。该报告指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第三方评估数据显示,脱贫地区群众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认可度达94.9%。
报告显示,2021年以来,国务院督促指导各地区各部门扎实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机制、重大政策、重点工作平稳过渡,脱贫群众收入持续增长,“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保障质量持续提升,脱贫地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持续改善,发展能力持续提高,守住了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实现良好开局。
报告指出,当前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还存在不少问题和挑战,必须坚持问题导向,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一些地方对有效衔接的新部署新要求还不完全适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产业就业支撑仍有不足;有的地方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工作落实不够到位;乡村建设和乡村治理存在短板。对此,报告明确,下一步将持续压紧压实责任,以更硬的措施、更强的执行力,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扎实有序做好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重点工作,确保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上台阶、乡村全面振兴见实效。
参与审议的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普遍认为《国务院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情况的报告》总结工作客观全面、分析问题精准深刻、措施安排务实有效。分组审议期间,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见仁见智,积极建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下一步工作。
人才队伍建设和乡风文明建设,是参与分组审议的多位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的关注焦点。
庞丽娟委员建议,要进一步把乡村教育和人才培养放在更重要的位置,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要把人放在核心位置。哈尼巴提·沙布开委员对此表示附议,他建议尽快出台政策,针对乡村振兴中如何发展职业教育以及在职业教育法贯彻过程中如何启动乡村振兴人才培训等问题加以引导。列席分组审议的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于伟国建议推广农业科技特派员制度,他表示,这是一个经过实践检验、扎根大地、成效巨大的好制度,应该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中更深入地推广。
杜玉波委员把关注的目光投向乡村教育。他说,在乡村振兴领域,教育既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重要内容,也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动力。党中央作出“优先发展农业农村”和“优先发展教育事业”的重大战略部署,乡村教育作为这两个“优先”的结合点,必须摆在更加优先的位置。
郑功成委员则建议推动实施乡村振兴人才专项行动,要有更多的资源和更大的公共投入用于吸引人才下乡,他还建议加强乡风文明建设。无独有偶,李锐委员的建议同样聚焦人才振兴和乡风文明,建议要推进乡村人才队伍建设,通过政府主导、高校输送、企业与科研院所带动、乡村自给等方式,构建乡村人才振兴政策框架;要推进乡村治理有效衔接,将村庄规划作为前置条件,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统筹城乡融合发展,健全农村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化解机制,持续推进平安乡村、法治乡村建设,加强村规民约建设,培育文明乡风。
何毅亭委员则围绕乡村治理提出两点建议:加快修订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引领和保证农村基层群众自治组织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培育和规范乡村公序良俗,建议坚持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导向,加强对村规民约和乡村文化建设的指导,推进农村移风易俗,保证乡村自治、法治和德治相结合相统一。依法护航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陈国民委员同样深以为然,他建议把贯彻落实好乡村振兴促进法作为一项工作重点,建议国务院有关部门加强统筹协调,采取有效措施,实施好这部重要法律,为乡村全面振兴提供法治保障。
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支持助力产业振兴,扎实开展防返贫监测帮扶,持续巩固易地搬迁脱贫成果,完善进城农民工社会保障等,均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分组审议时集中关注的焦点,也是他们依法履职建言献策的重点。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产业发展是最大支撑,村集体经济是关键抓手。对此,高友东委员深有感触。为此,他建议进一步加快脱贫地区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完善全产业链支持措施,进一步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和监督,建立干部报酬与扶贫项目资产管理绩效挂钩机制,健全扶贫项目资产折旧制度。吕薇委员认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应该发挥龙头企业和集体经济的作用,还建议要对脱贫攻坚期间投资项目形成的资产进行评估、建档,实行委托管理和运营,应该发挥新型集体经济组织的作用。
李钺锋委员同样呼吁进一步做强农村集体经济,为乡村建设和乡村治理提供有力支撑。他建议,农业农村、乡村振兴等部门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做强农村集体经济,因地制宜发展乡村特色产业,为乡村建设和乡村治理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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