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环境保护部、农业部共同起草《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办法》),在农业部官网上公布并征求修改建议。《办法》明确相关责任主体,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体系,同时要求农药企业、经销商要设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台账,通过记录废弃物的类型、数量、回收日期等具体措施,履行包装废弃物回收的义务。
试行押金返回制度
据了解,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工作已提出多年,但无论是在农业发达地区还是相对偏远落后的产区,回收工作开展都相对缓慢。不少地区工作基本停留在政府、协会等相关单位,鼓励农户自觉将使用完的包装交回到经营者。为此,在借鉴早期废农膜回收经验的基础上,本次《征求意见稿》提出了‘押金返回制度’,经销商卖农药时适当向农民收一点押金,待农民把废农药瓶返还给经销商后就可以领回押金,农户参与的积极性得到进一步提高。
云南省宾川县佳丰农资总经理张腾飞指出,开展农药包装回收最大的难题是资金,对农户而言,单纯宣传、倡导是难以提高农户将使用完的包装回收到经营者手中的,“像塑料、玻璃、废纸等可再生废弃物,回收厂回收也需要支付一定的金额,而农药包装相对比较特殊,只能由我们和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来完成。”
目前,农药包装丢弃乱象严重,除了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出台外,农民自身环保认知不够也是乱象发生的因素。行业人士建议,政府可在出台明文规定的同时通过地方机构推广、宣传、多召集农户开会,普及正确规范处理的意识,并可提供一定的补贴进行奖励。
记者从广东省农业厅植保植检处了解到,目前广东地区仅在番禺和东莞各有一家危险废物回收处理公司。《办法》规定由生产者和经营者担任回收主力、在一定期限中淘汰现有落后包装,这些均还需等待农业部下发具体细则后再落实。
农药零售网点定期回收
政府给予回收资金支持
目前,部分城市在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这方面有值得借鉴之处。据了解,浙江地区的农药规范处理起步得非常早,建德市新安植保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李剑光介绍:“2009年,杭州市余杭区便开始进行规范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这当然得益于其硬件设施的较早完善。”
据了解,目前浙江已建立“市场主体回收、专业机构处置、公共财政扶持”为主要模式的农药包装物废弃回收和集中处置体系。通过农业部门部署,执法大队牵头招标,辖区各农药零售网点定期回收,再按瓶、罐、桶、袋等包装分门别类后,送至指定仓库压缩处理。
“50毫升以下的补贴0.1元/瓶,300、500毫升的补贴0.2元/瓶,1升以上包装规格的补贴更多。”李剑光指出,为防止职能交叉,责任不清导致的无人处理,农药经验商在农药销售前需对所售农药加贴标记,按农药瓶原箱原装原盖做好各自销售产品包装物的回收工作,并做到回收数量与进销售台帐一致。
在整个回收过程中,地方农业部门都会派专员全程跟踪并做类型、数量、回收日期、去向等信息的登记,后期也会通过电话回访农民核实,以此杜绝中间环节的差错。
《办法》中提到未来农药生产者(含向中国出口农药的企业)、经营者应当履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义务。但李剑光认为,借鉴浙江省的经验,农药等危险品包装废弃物的回收由政府主导推进更易落实,未来政府委托符合硬件设施标准的大型企业进行回收也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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