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家庭农场示范项目储备条件和扶持内容
一、储存条件
2020年家庭农场示范工程项目储备条件包括:
1、已被评为家庭农场省级示范场或全省家庭农场典型示范场 ;
2、符合《四川省家庭农场名录管理办法》的有关录入条件,且已进入家庭农场名录系统;
3、自今年起 ,具有5年以上的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
4、未获得家庭农场财政同类资金扶持。
二、扶持内容
示范工程项目的支持内容为:引进新技术新装备,改良提升产品品质 ,发展农产品初加工(冷链物流) ,促进农业一二三产融合,延长产业链、价值链。 当年财政奖补资金不超过 20万元。全省家庭农场典型示范场的奖补资金另作安排。
——摘自《关于扎实做好2020年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重点工作的通知》(川农函[2020]38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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