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很多乡村的农田里走一走,随处可见大大小小的农药包装废弃物。据统计,我国每年产生的农药包装废弃物超过100亿个,因为得不到妥善处理,不仅成为环境和水体的污染源,也影响了农民的生产和生活。
当前我国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面临哪些难题?哪种模式更可行?老问题能不能找到新办法?日前,在浙江衢州举办的“农药包装回收处置研讨会”上,记者进行了相关采访。
有数据显示,目前我国每年农药制剂需求总量为250万吨左右,每年产生的农药包装废弃物以容量为250毫升计,约有100亿个之多。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研究员单正军长期从事环境研究,他告诉记者,这些农药包装物的丢弃,不但造成严重的“视觉污染”,其中残留的农药会直接危害农村的土壤以及水体,影响农业生产,还可能会进入饮用水源地,进而威胁居民的身体健康。
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研究员单正军分析指出,一方面,由于国内农业生产以小规模农户和家庭承包制为主体,因此小包装农药更受到市场青睐,这也增加了回收的难度;另一方面,农药包装规格种类繁多,全国农药登记产品共有3万多种,包装规格、材质各不相同,铝箔包装约占60%,资源化利用价值低。“归根到底可以总结为两大难。”单正军进一步解释,一是农药废弃物回收体系难建立,二是农药包装废弃物是否该归类为危险废弃物还存在争议。
事实上,我国现有的法律法规也有与农药包装废弃物管理相关的规定。比如,在《农药管理条例》第46条中就明确规定:农药废弃物处置费用由相应的农药生产企业和农业经营者承担。目前我国共有农药生产厂家2000多家,大多是小农药厂,经济效益不佳,难以出钱进行回收处置。而《农药管理条例》第37条规定的“国家鼓励农药使用者妥善收集农药包装物等废弃物”,也因为多数农民环保意识淡薄很难落实。“这些规定多为原则性的条款,缺乏可操作性,不能满足农药包装废弃物管理的实际需要。”单正军说。
目前,我国农药包装废弃物处理主要分为政府主导(如上海、浙江、北京等地)、企业主导(如陶氏杜邦、FMC、广西凯米克)和项目合作(如中德合作项目)三种模式。其中,政府主导的回收处理模式已经探索出了一些成功经验。浙江省从2014年开始进行试点,截至2017年底,全省农药包装废弃物的回收率已达到80%~90%。
单正军认为,目前三种模式都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并且都面临资金压力大、难以持续的问题,急需研究制定可持续运行的管理模式。他建议,应该成立多方协调合作机制,建立政府主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的可持续回收处置模式。
单正军同时指出,国家应鼓励农药生产者使用易综合利用、易处置包装物、水溶性高分子包装物或在环境中可降解的大容量包装物,逐步淘汰铝箔、塑料等不易处置的小包装袋。“科技在其中必须发挥作用。在国外已经出现新型农药包装,农药内包装是水溶性的,能直接融化在农药喷洒桶中;外包装不会碰触到农药,就可以作为普通塑料回收再利用,大幅降低了处理处置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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