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泸溪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向湖南同志带领泸溪县政府办、县禁捕退捕办、畜牧水产事务中心相关负责人,先后深入武溪镇、洗溪镇等10个乡镇开展调研督导禁捕退捕工作,实地检查沅江、峒河等水域船舶管理工作,现场听取各属地乡镇关于禁捕退捕或天然水域禁渔工作汇报,并就督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反馈,要求立即整改到位,确保禁渔工作落到实处。
副县长向湖南在各乡镇现场督导检查时强调: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属地乡镇和有关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生态文明理念,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禁捕退捕和天然水域禁渔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要不折不扣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州、县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专班力量,把禁捕退捕各项工作抓细抓实抓严,坚决杜绝辖区内“三无船舶”和生产性捕捞行为。
二要落实主体责任,夯实工作基础。属地乡镇、县农业农村部门要进一步提高禁捕退捕及天然水域禁渔工作思想认识,积极履职尽责,认真落实好乡镇主体责任、部门主管责任,要强化工作安排调度,大力开展政策宣传引导,积极争取广大群众支持理解,切实夯实工作基础,确保禁捕退捕和禁渔工作有序推进。
三要实施常态巡护,严厉打击到位。要充分发挥各村社区“护鱼员”“一村一辅警”等巡护组织前哨盯梢作用,统筹整合各乡镇派出所、综治办、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及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等力量,推进常态化执法检查,持续重拳出击,始终保持打击违法捕捞的高压态势。通过专项整治行动,及时整顿一批违规售卖非法渔获物业主、整治一批违规违禁非法捕捞行为,拆解一批违法违规“三无船舶”,打击一批违法犯罪人员,确保令行禁止。
四要探索总结经验,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各属地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发挥联动机制作用,在宣传引导、“三无船舶”清理整治、执法检查、法律法规处置、退捕渔民转产转业、结对帮扶中积极探索工作经验,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并转化为推动工作落实的有力手段,确保河畅、水清、岸绿、景美、鱼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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