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王建凯
2020-08-13 17:01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及代行集体经济组织职能的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
自2017年1月1日起,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及代行集体经济组织职能的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进行清产核资收回集体资产而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进行清产核资收回集体资产而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55号)第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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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友8115
2020-08-14 13:40
文章很好哟!
农友6682
2020-08-14 04:29
哦哦哦哦哦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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