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昆明市委组织部印发《“万名人才兴万村”行动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从今年起,按照云南省委组织部统一部署要求,结合深化村级集体经济强村工程和乡村振兴“百千万”示范工程,昆明对全市范围内所有行政村(含农村社区)都选派人才,实现选派人才支持服务全覆盖,用5年时间,充分发挥专家智力、资源优势,通过定向服务、人才项目引领、借力合作支持等方式,助力现代农业发展、集体产业壮大、乡村文化繁荣、乡村基层治理和生态宜居建设,助推全市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和组织全面振兴。
《实施方案》细化人才服务内容,明确要围绕“产业兴旺”要求,转化一批农业科技成果;围绕“生态宜居”要求,打造一批生态示范乡村;围绕“乡风文明”要求,培树一批乡村文化品牌;围绕“治理有效”要求,培养一批乡村治理人才;围绕“生活富裕”要求,培育一批村集体经济项目,全面助力现代农业发展、集体产业壮大、乡村文化繁荣、乡村基层治理和生态宜居建设。
《实施方案》对“万名人才兴万村”行动选派人才作出细致要求,要具有专业学术背景、扎实业务能力和服务基层的良好意愿,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基层的工作和生活环境。人才选派遵循属地优先原则,在昆明市辖区范围内,结合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科技特派员选派以及年轻干部培养锻炼等工作,主要从入选省级、市级人才计划的人才,市专业人才数据库,省委、市委、县(市)区委联系专家以及行业部门专业技术人员中选派。选派人才符合第一书记资格条件,且自愿能长期驻村的,优先任命为驻村第一书记并享受相关待遇。
《实施方案》要求,市级各支人才队伍主管部门要大力支持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区筛选“专家人才”工作,共同对接、共同落实有关专家人才。行政村(含农村社区)需求清单与选派人才服务清单“一一对应”,各单位要从筛选的村(社区)实际出发,定方向、定专业、定产业选派人才。
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开发(度假)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负责“万名人才兴万村”行动的组织实施,为加强保障有序推进,应形成本级实施方案,通过对接人才和服务村,梳理帮扶需求,形成帮扶专家“服务清单”和所服务村(社区)“需求清单”,构建“组织部+专家+服务村”的联动体系。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负责“万名人才兴万村”行动的具体落实,通过压实基层党组织责任,抓村促乡,推行“支部+人才”“人才+合作社”“人才+企业”等模式,发挥人才在乡村振兴中支撑作用。
为保证行动效果,《实施方案》规定,选派人才精准有效开展服务,驻村选派人才服务期限一般不少于2年(1年期满自动转为第二个年度服务周期),到期轮换、压茬交接。非驻村选派人才要采取“定期到村+远程指导”等方式开展支持服务,做到村(社区)有吹哨、人才服务到,一个年度服务周期到村(社区)服务累计次数不少于5次、累计天数不少于30天。对选派人才工作情况要形成年度服务周期考核鉴定,“优秀”等次占比不超过30%,考核鉴定可兑现优先职称申报评审、比照享受市委联系专家部分待遇、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每个服务周期安排体检、县级层面服务保障等。此外,人才选派服务期间,市委组织部采取座谈交流、随机调研、成果观摩、汇报点评等方式开展检查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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