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个人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开具

河南王建凯

2020-10-14 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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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智慧农民# #三农# #农业交流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个人所得税<税收完税证明>(文书式)调整为<纳税记录>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5号)规定,纳税人申请开具税款所属期为2018年12月31日(含)以前个人所得税缴(退)税情况证明的,税务机关继续开具《税收完税证明》(文书式)。纳税人申请开具税款所属期为2019年1月1日(含)以后的个人所得税缴(退)税情况证明的,税务机关不再开具《税收完税证明》(文书式),调整为开具《纳税记录》。纳税人可亲自前往或委托他人到办税服务厅前台申请开具《纳税记录》,也可以通过自助终端机自行打印《纳税记录》。纳税人委托他人到办税服务厅代为开具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需持下列证件和资料:1.委托人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2.委托人书面授权资料。综上所述,纳税人可以选择亲自去办税服务厅开具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也可以准备相应的证件和资料委托他人代为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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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友5857

2020-10-15 08:25

非常好,赞赞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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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军兰

2020-10-14 23:09

好非常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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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知是缘农友1882

2020-10-14 20:23

好非常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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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友6914

2020-10-14 19:40

讲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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巍巍昆仑

2020-10-14 18:40

不错,真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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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友4506

2020-10-14 17:08

看到了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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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离

2020-10-14 17:05

大哥为啥发的那么勤奋,做自媒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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