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十年禁渔”活动在湖北省武汉市全面启动,青海作为分会场视频观看了主会场活动并同步启动青海湖第六次封湖育鱼工作。青海省政府秘书长张黄元宣布长江流域青海段“十年禁捕”和青海湖第六次封湖育鱼启动。
“作为源头省份,我们要坚决扛起源头担当和干流责任,高质量做好禁捕工作,为落实长江大保护、推动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作出青海贡献。”据青海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孙文龙介绍,共同举行长江流域青海段“十年禁捕”和青海湖第六次封湖育鱼启动仪式,旨在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禁捕退捕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长江青海段“十年禁捕”和青海湖封湖育鱼的决策部署,确保青海省珍稀水生生物资源得到保护和恢复。
长江发源于青海省,正源为沱沱河,长江干流青海境内长1217公里,海拔多在4000米以上,自然条件恶劣,大都为无人区,人烟稀少。与长江中下游相比,长江流域青海段渔业资源物种不多、资源有限。据统计,分布在长江流域青海段鱼类仅有21种,仅占长江400种鱼类的5%,多数种类为我国特有的高原珍稀鱼类,其中国家二级保护鱼类1种,省级保护鱼类3种,同时5种鱼类被列入《中华物种红色名录》。
作为三江源头,青海省承担着长江禁捕和青海湖封湖育鱼两项重任,长江全面禁捕工作启动以来,青海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高位推进,成立长江流域青海段禁捕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长江禁捕工作,出台《青海省长江禁捕管理工作实施方案》《长江流域青海段禁捕工作“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等规范性文件,建立禁捕工作专班和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将禁捕工作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和河湖长制考核体系,扎实开展长江禁捕宣传“七进”活动,强化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各类涉鱼违法行为。经过沿江各地区和有关部门方方面面的努力,全省长江禁捕工作初见成效,如期实现“四清四无”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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