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王建凯
2020-10-28 17:09
#智慧农民# #三农# #农业交流群#
根据《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46号)第一条规定,自2019年7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归属中央收入的文化事业建设费,按照缴纳义务人应缴费额的50%减征;对归属地方收入的文化事业建设费,各省(区、市)财政、党委宣传部门可以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宣传思想文化事业发展等因素,在应缴费额50%的幅度内减征。各省(区、市)财政、党委宣传部门应当将本地区制定的减征政策文件抄送财政部、中共中央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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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友1579
2020-10-30 11:25
好的非常好
农友4736
2020-10-30 09:11
很好很好!
农友4174
2020-10-29 15:49
知道了谢谢
88号邱志东
2020-10-28 22:06
好政策惠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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