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购买种子公司小麦种后次年采取自留种,被公司索赔10万

鄂东三农

2021-11-15 0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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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你见过农民播种小麦使用自留种,违规被某种子公司索赔10万元吗?有人会问难道使用自留种违法?这哪来的道理?大家肯定知道我国农村方面,官方公布的消息,我国养殖企业,养殖美国优良品种的生猪,不能使用后代自育,每年都要花费5万美元用飞机,从遥远的大洋彼岸购买美国的那种所谓的优良品种的猪种回来养殖。

为什么要这样做?因为美国的那种所谓的优良品种的生猪,是他们拥有的专利权,他们掌控那种生猪繁育核心技术的权利,使任何人都不能使用他们的那种生猪后代,自繁自育,否则就侵犯了他们的专利权益。这就是一种卡脖子的事情,是一种专利垄断行为。



听了这个实际案例以后,大家就不难理解,为什么某农民使用某种子的小麦种子以后,使用小麦二代作自留种,竟然被该种子公司一纸告上法庭,被索赔10万元的客观现实了。

近天据网友消息,说是一位农民购买某种子公司的小麦种子,将该小麦种子产生出来的二代小麦,自己留作种子播种,被某家种子公司知道后,告上法庭,说这位农民是侵权行为,要求这位使用自留小麦种的农民赔偿10万元。



这一事情在农村一传开,乡亲们觉得非常奇怪,凭啥这位农民要赔偿该种子公司10万元钱呢?自己留的小麦种子难道违法?侵犯啥权利了?这究竟是哪一门道理?这是不是某种子公司的讹诈呢?逼着所有农民要买该公司的小麦种子吗?

目前基本上所有农民,都不知道自己购买种子公司的小麦种子以后,自留小麦种子播种小麦,是一种侵犯该种子公司某种权利了。这样一来,大家都不敢自己留该种子公司小麦自留种子,播种小麦了。有很多农民认为“看来以后只能是每年去种子公司购买种子了”。

本人认为,如果说农民购买种子公司的专利小麦种子以后,自己再次自留该小麦种子种植,是侵犯该种子公司合法权益的话,也只能说是侵犯了该公司的“知识产权”了。因为,该小麦种子专利权是种子公司所属的,农民使用该小麦种子,只能是去这个种子公司购买它的专利权利。



这种小麦种子的繁育,也是该种子企业的重要核心技术,但是,由于我们农民对此不了解,不知情,不懂种子专利规定,不知道什么样的行为,就算违规违法行为,也是农民不太重视和没有法律意识而造成的。

据网友消息,结果通过法规认定,该农民侵犯了某种子公司的专利权益,被赔偿10万元。这是一则客观事实案例,告诉大家学法懂法用法,尤其重要,我国是一个高度法治的社会,不懂法是不行的,终究是要吃大亏的。

【以上是本人观点,如有不妥,请大家在留言区处留下你宝贵的意见,并积极参与评论,特邀请大家关注鄂东三农,一起探讨三农问题,图片来源网络,侵权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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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友5727

2021-11-17 11:00

9156说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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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友9156

2021-11-15 19:51

如此说来农民种出的粮食再原价卖给他们才是完全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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