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长江经济带和黄河流域支持政策
为加强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2019-2020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实施了长江经济带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两年累计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22亿元,支持安徽、江西、湖北、湖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等8个省份,以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为重点,兼顾农田面源污染治理、水产养殖污染治理和秸秆农膜资源化利用,推进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打造典型示范样板。
2021年,将支持范围扩大到黄河流域,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15亿元,在长江经济带和黄河流域相关省份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以流域内水环境敏感区为主要实施区域,菜单式遴选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池塘养殖尾水治理、秸秆综合利用、农膜回收利用等技术,集成配套治理工程,整县推进、示范带动,促进重点流域全要素全链条综合防治。中央补助投资主要支持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对每个符合条件的项目县,中央投资补助比例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50%,补助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中央补助资金分两年安排,第一年安排中央投资规模的50%,第二年根据上一年项目实施情况和治理成效,按照奖优罚劣的原则,统筹安排后续中央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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