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乐县创新开展“乡村振兴红旗村”争创活动,鼓励引导农村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守初心、担使命”上作表率,聚力形成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的强大合力进一步提升村级组织引领发展能力,创新完善基层党组织活动载体和运行机制。
定标准细考量,突出特色增实效。紧扣全县发展大局,综合考量“基层党建、产业发展、乡风文明、脱贫攻坚”等重点工作,科学设置“乡村振兴红旗村”基础创评标准和分类创评标准。明确在确保3项基础创评标准达标的基础上,从集体收入逐年增加服务能力好、脱贫攻坚稳步推进群众生活好、富民产业不断发展带富能力好、“三治融合”创新推进社会民风好等五项分类创评标准中,任选两项以上符合村情实际的创评标准,开展对标创评工作,着力打造各具特色、各有侧重的“乡村振兴红旗村”。
广覆盖重奖励,全面争创聚合力。坚持严格标准、择优评选、总量控制、动态考评、抓点带面原则,探索创新“一年一表彰、五年一重奖”的激励模式,从172个农村基层党组织中每年评选确定一批工作实绩突出、带动作用强、影响力大、群众口碑好的“乡村振兴红旗村”,集中进行命名授牌和表彰奖励,并组织开展多元化、全方位宣传报道,切实增强争创活动的吸引力、影响力,努力实现党建工作与乡村振兴深度融合,以组织振兴推动乡村振兴。
严程序抓长效,动态管理促提升。坚持“公正公开、好中选优”原则,严格规范评选标准和评选程序,按照“村级自评、镇党委推荐、组织部评选、县委常委会研究确定、评选结果公示、大会表彰”的程序,每年年终评选一次。评选结果确定后,对达到“乡村振兴红旗村”创建标准的,在县委工作会议上进行授牌表彰。对已授牌的“红旗村”,实行动态管理,在下一年度按照考核标准进行复核,符合标准条件的,继续保留“红旗村”称号;不符合标准条件的,取消“红旗村”称号,并在县委工作会议上进行摘牌,确保评选出的“乡村振兴红旗村”能够真正起到示范引领、激励带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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