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麦最低收购价微调影响不大
本报记者 林火灿
2019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格近日公布,为每50公斤112元,比2018年下调3元。由于粮食最低收购价并非市场实际收购价,而是在市场价格过度下跌时起到托底作用。因此,小麦最低收购价每斤微降0.03元,对农民收入和小麦生产总体影响不大。
据介绍,2004年以来我国对稻谷、小麦在主产区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对保护农民生产积极性、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稳定价格总水平、引导结构调整、促进规模经营等发挥了重要作用。
不过,受国内外经济增速放缓、国际市场粮食价格大幅下跌等因素影响,近年来国内粮食市场形势发生了重大变化。一方面,部分品种阶段性产大于需,国内粮食价格大幅高于国际市场,库存高企,收储压力增大;另一方面,农民种植优质粮食的动力不足,市场活力减弱、用粮企业经营困难等问题突出,影响了市场机制发挥作用。
针对上述情况,我国不断完善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从2015年开始,粮食最低收购价改变连续7年上调的做法,保持稳定或逐步下调。经过3年改革,改变了价格水平只升不降的市场预期,托市收购量大幅减少,市场化购销发挥主导作用,也进一步引导农民调整种植结构,优质稻谷、小麦种植面积逐步扩大,品质逐渐提高,推动我国粮食生产向绿色、可持续方向加快转变。此外,增强了市场主体活力,激活了下游产业链,粮食加工企业经营状况向好,产业上下游实现了协调发展。
2019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每斤下调0.03元,是充分考虑小麦生产成本等情况,统筹市场供求、国内外市场价格和产业发展等因素作出的安排。在保持农民种粮收益预期基本稳定的同时,更好地发挥市场机制作用,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引导粮食供给结构优化。
需要说明的是,下调粮食最低收购价并不意味着市场收购价必然下降。粮食最低收购价不是市场实际收购价,而是在市场价格过度下跌时起到托底作用。一般情况下,农民随行就市出售粮食,只有当主产区市场粮价低于最低收购价时,国家才启动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指定收储企业按照最低收购价入市收购,避免市场价格过度下跌,保护农民利益。
换句话说,通常情况下市场价格应高于最低收购价,价格水平主要由市场供求决定。经过几年的政策完善,最低收购价向托底功能回归,市场机制作用更加有效发挥,市场化收购空间进一步拓宽,今年小麦市场收购价基本在每斤1.2元以上运行,高于最低收购价水平。
在下调2019年小麦最低收购价的同时,国家将加大“优质粮食工程”实施力度,更好地鼓励地方和农民扩大优质专用小麦等生产供给,通过优质优价实现农民增收;此外,还将探索开展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试点,充分发挥农业保险保护农民利益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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