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大众创业之重点群体创业税收政策优惠

河南王建凯

2020-12-21 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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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农民# #三农# #农业交流群# 


【享受主体】
1.纳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2.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人员;
3.零就业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劳动年龄内的登记失业人员;
4.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是指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的学生;毕业年度是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
【优惠内容】
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下同)内按每户每年12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限额标准。
纳税人年度应缴纳税款小于上述扣减限额的,减免税额以其实际缴纳的税款为限;大于上述扣减限额的,以上述扣减限额为限。
纳税人在2021年12月31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未满3年的,可继续享受至3年期满为止。以前年度已享受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满3年的,不得再享受财税〔2019〕22号文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以前年度享受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未满3年且符合财税〔2019〕22号文件规定条件的,可按财税〔2019〕22号文件规定享受优惠至3年期满。
【享受条件】
  1.从事个体经营;
  2.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持《就业创业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的人员。
【政策依据】
1.《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2号)第一条、第五条
2.《国家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务院扶贫办 教育部关于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具体操作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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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友5955

2024-11-17 15:24

对的,非常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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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友7945

2020-12-31 02:52

好非常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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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友兄弟

2020-12-29 07:29

这个政策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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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友2449

2020-12-28 22:45

政策非常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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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心灵去旅行

2020-12-28 10:36

惠农政策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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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友5364

2020-12-27 08:02

都遇见哼哼唧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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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友7782

2020-12-26 09:33

学习政策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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卍时来运转卍

2020-12-25 19:05

看的好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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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牧情缘

2020-12-23 10:23

好值得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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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友5955

2020-12-22 20:57

讲的很好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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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友6898

2020-12-22 11:55

易于是的话费用户口袋子女人家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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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友1369

2020-12-22 11:39

讲的非常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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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继华4267

2020-12-22 11:24

讲的非常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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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正华

2020-12-22 10:09

学习政策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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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军9149

2020-12-22 09:53

赞赞赞赞赞赞赞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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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友3764

2020-12-22 0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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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华海农友0982

2020-12-22 09:15

党的惠民政策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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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友0773

2020-12-22 08:42

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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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淑英

2020-12-22 06:33

好,非常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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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友8882

2020-12-22 05:36

为老师指导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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