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结果出炉 去年农业经营户逾2亿
人民网北京12月14日电 (记者蒋琪)国家统计局今日发布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结果。数据显示,2016年末全国农业经营单位达到204万个,比2006年增长417.4%。农民专业合作社几乎从无到有,快速发展,提高了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化程度。2016年末以农业生产经营或服务为主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达到91万个。
国家统计局局长宁吉喆介绍说,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大量涌现。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是现代农业建设的主导力量。近年来,国家在基础设施建设、工商、财政、税收、金融保险、用地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着力培育各类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大量涌现;适度规模经营发展迅速。根据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结果,2016年耕地规模化耕种面积占全部实际耕地耕种面积的比重为28.6%。其中,规模农业经营户所占比重为17.0%;农业经营单位所占比重为11.6%。规模化养殖生猪存栏占全国生猪存栏总数的比重为62.9%,家禽存栏占比达到73.9%。规模经营的快速发展对稳定农业生产、稳定农产品供应、稳定农产品市场都发挥了重要积极作用。
国家统计局发布数据显示,2016年,全国共有204万个农业经营单位。2016年末,在工商部门注册的农民合作社总数179万个,其中,农业普查登记的以农业生产经营或服务为主的农民合作社91万个;20743万农业经营户,其中,398万规模农业经营户。全国共有31422万农业生产经营人员。
农村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全面进步
宁吉喆指出,完善的农业基础设施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根本保障,也是现代农业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结果显示,我国农田水利条件明显改善,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增强。2016年末全国能够正常使用的机电井和排灌站比2006年末分别增长8.2%和8.9%,能够正常使用的灌溉用水塘和水库数量合计增长53.3%。2016年灌溉耕地面积占实际耕种耕地面积的比重达到55.2%,夯实了农业生产基础。
农业机械化达到较高水平。农业机械拥有量较快增长,广泛应用,不仅极大地提高了农业劳动生产率,也逐步把农民从历史上“面朝黄土,背朝天”的高强度农业生产劳动中解放了出来。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结果显示,2016年末全国联合收获机114万台,比2006年末增长105.3%;排灌动力机械1431万台,增长6.1%。三大粮食作物达到较高机械化水平,小麦机耕、机播和机收的比重分别达到94.5%、82.0%和92.2%;玉米机耕、机播和机收的比重分别为73.7%、69.9%和61.7%;稻谷机耕、机播和机收的比重分别为83.3%、29.0%和80.1%;设施农业快速发展。大棚、温室等农业设施较快增长,改变了农业生产的时空分布,满足了人民日益增长的多样化需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结果显示,2016年末全国温室占地面积334千公顷,比2006年末增长312.6%,大棚占地面积981千公顷,增长111.0%。我国温室大棚占地面积稳居世界第一,工厂化种养也呈快速发展态势。
农村基本社会服务全面进步。2016年末,全国有幼儿园、托儿所的村占全部村的比重为32.3%,比2006年提高2.2个百分点。有体育健身场所的村所占比重为59.2%,提高48.5个百分点。有农民业余文化组织的村比重为41.3%,提高26.2个百分点。有卫生室的村比重为81.9%,提高7.6个百分点;农村新产业新业态蓬勃发展。2016年,全国开展旅游接待的村占全部村的比重为4.9%,比2006年提高2.7个百分点。农村电商由无到有,2016年全国超过1/4的村有电子商务配送站点,有4.4万规模农业经营户和5.1万个农业经营单位通过电子商务销售农产品。规模农业经营户和农业经营单位从事设施农业的分别有48.6万户和13.1万个,从事循环农业生产的分别有12.6万户和7.2万个,从事工厂化生产的分别有1.8万户和2.5万个。大量返乡下乡人员在农村创业创新,为农村发展增添了新的活力。
农民生活显著改善
中国要富,农民必须富。十九大报告强调,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是我们党的奋斗目标,增进民生福祉是发展的根本目的。近年来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多措并举,深挖农业内部增收潜力,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农民收入快速增长,农民生活质量显著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显著增强。
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结果数据显示,农民收入持续快速增长。据城乡住户调查结果,2016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2363元,比2012年增长47.4%,实际增长36.3%,年均实际增长8.0%。十八大以来,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实际增速比城镇居民高1.5个百分点,城乡居民收入增长差距扩大的趋势成功实现逆转。2016年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之比为2.72(农村居民收入为1),比2012年下降0.16。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为32.2%,比2012年下降5.3个百分点,农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
农户住房条件改善。据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结果,2016年末99.5%的农户拥有自己的住房,比2006年提高0.2个百分点。其中,拥有1处住房的农户占比为87.0%,下降5.5个百分点;拥有2处和3处住房的农户所占比重分别为11.6%和0.9%,分别提高5.2个百分点和0.5个百分点;拥有商品房的农户达到1997万户,占全部农户的比重为8.7%,而10年前很少有农户购买商品房。有57.2%的农户住房为砖混结构,比2006年提高17.8个百分点;钢筋混凝土结构的占12.5%,提高6.5个百分点;砖(石)木结构和竹草土坯结构的分别占26.0%和2.8%,分别下降18.3个百分点和6.8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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