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础,因此,严格管控土地用途将是全人类面临的最新任务。我国是一个人口众多的国家,但我国的土地面积却非常有限,因此,守住18亿亩土地红线将是我国必须执行的最基本国策,只有这样才能保住我们自己国民的饭碗。#智慧农民#
农村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土地。农用地就是我们常说的基本农田,是用来种植庄稼等农作物的;建设用地一般分为居住用地、公共设施用地、工业用地、商务用地、物流仓储用地、交通设施用地、市政公用设施用地、道路广场用地、绿地、特殊用地等;未利用的土地是指那些没有开发利用的荒坡、滩涂等。
在建设用地里边,就包括农村宅基地。由于我国可供建设使用的土地面积非常有限,因此,在近年以来,我国已经收缩了建设用地计划,尤其是对农村宅基地来说,管控的已经越来越严格了,农民建房不但需要取得宅基地批准书,而且,还要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否则,是不能够私自建房的。不过,拆掉旧房子建造新房子的手续会相对简单一些,在这种情况下,有些农户为了图个方便,便打算将自家的旧房子拆掉予以翻建,从而使自己的家人都能够住上宽敞明亮的新房子。
然而,拆掉自家的旧房子翻建新房子也是必须要遵守一定的规范的,一旦出现下列情况,也是不允许随意翻建的。
近两年,有一部分城市居民喜欢到乡下购买民房,殊不知民房是建造在村集体的宅基地上的。拥有民房的村民只有宅基地的使用权,而没有宅基地的所有权,当拥有民房的村民将民房出售之后,就意味着自己已经放弃了使用宅基地的权利,宅基地的使用权已经交还给了村集体。而购买民房的城市居民是不能够拥有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的。因此,一旦城市居民将自己购买的民房拆除,那么,是不能够再翻建的。
另外,农村还存在甲村民组织的成员到乙村民组织购买民房的现象。由于甲不是乙村民组织的成员,因此,按照有关规定,甲同样没有办法拥有乙村民组织的宅基地使用权,当甲将私下购买的乙村民组织成员的民房拆除以后,甲也是不能够再进行翻建的。
我国农村实行“一户一宅”的用地原则。所有农村居民仅仅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拥有多处宅基地的一律属于违规行为。自己家的老宅基地在自己审批过新的宅基地后已经交还给了集体,集体已经拥有了随时使用老宅基地的权利,因此,农村居民家的老房子一旦被拆除,就不允许再次翻盖。
有些农村存在“占地”的现象。比如,自己审批到的宅基地使用面积为0.25亩,但有些农户却擅自扩大了自家的宅基地使用面积,从而使自家的宅基地变成了0.3亩甚至更多。这些超过宅基地面积审批的部分土地原本就属于集体。因此,当农户自己将房子拆除后是不能够再次侵占集体土地的,还想按照原来的建房规模翻建房子是不行的。除了自己在审批到的宅基地使用面积范围内翻建房子之外。
原则上来讲,可耕地已经被划定为基本农田,是不允许私自建房的。然而,在部分农村地区,在可耕地上私自建房的现象还广泛存在。按照最新的政策规定,在可耕地上私自建造的房屋是应当拆除的。因此,当自己将房子拆除后是不能够再次翻盖的。
由于历史原因,部分农村还存在老房子权属不明晰的现象,农户与农户之间常年因房子产权问题纷争不断。对于这一类老房子,按照《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在没有弄清楚产权的情况下,双方当事人都不能够擅自翻盖房屋。
随着新农村建设步伐的加快,许多农村都进行了整体规划。在一些农村的整体规划中,部分民居已经被列入到了需要拆除的工作当中。对于这些需要拆除的房屋,一旦被村民自行拆除后,便不能再翻盖了。就需要农户再去审批新的宅基地了。
总之,纵然是自家的老房子,只要出现了以上介绍的六种情况中的一种情况,就是自家的老房子也是不允许翻盖的。
转发0评论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