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土地流转”这个词,各位网友应该最不陌生了。土地流转的目的本来也非常简单,农村的小规模种植模式已经不适应现在的市场经济,从而延伸处理的一种新的经营模式。简单地说,农村家庭依靠自己家的土壤,产生的经济效益,已经无法满足日常的生活开支。这就是现实问题,而不得不面对的。
土地流转也就是类似土地租赁,但是土地流转也有不同之处。那就是土地流转涉及到三个因素,其一、农民,因为土地是农民所有的使用权。其二、合作社、种植大户和农场。其三,由相关部门牵头,因为这个涉及到相关的补贴问题。
土地流转的模式,简单地来讲就是把农民手中的土地租赁下来,签署一个使用的年限。对于农民而言,也就是每年拿到一个土地的租赁费用。我家这边土地流转已经是在5、6年之前的事情,土地的租赁费用是一亩地700元左右/年,这个费用每年是有一个浮动的价格,大概在20、30元区间的浮动。对于这一点,给出的解释是,好像是补贴的问题。
合作社流转土地以后,搞的是核桃种植,而且都是采用的小苗种植。想要达到核桃的最佳生长情况,基本是下4年以后。也就是说这4年,没有任何的收入,全部都是投入的。对于这合作社而言,土地流转金、人员工资、苗木以及肥料和灌溉等等,这些投入是非常巨大的。如果没有补贴的情况下,任何的种植大户、合作社或投资机构,都不会干这件事的。
以核桃为例:它的经济效益与土地流转是否能成正比,青皮核桃上市的价格2.5元一斤,对于产量而言,亩产青皮核桃3000斤左右。产值也就是3000*2.5=7500元,扣除土地租赁费用、水肥、人工等。而且这个核桃树,从种植到生产核桃,需要等5年左右,这样计算下来,怎么都是亏钱的?而这个钱,肯定不是种植大户和合作社自己的腰包,而且肯定土地流转补贴来填补。
土地流转,对于山区或水利条件不足的地区,还是好一些的。也就是我说的每年租金700元,相对靠天吃饭的地区。种植玉米,它的实际产值已经低于这个价格。亩产玉米1000斤,扣除化肥、种子和人工等费用,已经没有这700元多了,所以就比较合适。而有些地区,水利条件比较好,而且还是多季种植的情况,这个价格就不行了。
农村家庭的经济来源问题,很多地区的农民收入基本都是靠打工。很多人都是常年在外打工,而这个地方就称为荒地了。对于这部分人而言,把土地流转了,也就是非常合适了。虽然钱不多,但总比在哪里荒着好一些。这是一部分人的情况,也是为了解决土地资源不浪费吧。
解决农村的一些就业问题,比如大型的种植合作社。它的经营过程中,还是需要人手的。对于农民而言,想继续干农活赚钱的,也可以到合作社工作。虽然赚钱不多,但可以在家门口把这个钱给赚了。
在这里就说明一点,有些不法的分子,就是打着土地流转的幌子。在农村流转非常多的土地,为的就是拿到补贴。等补贴拿到手后,地里啥也不种,甚至不值钱还荒呢?拿着这笔补贴款跑路了,对于这样的事情又该怎么处理?其中涉及到土地流转后的监管问题,而把土地流转出去不是目的,最关键是解决土地上的经济产值。它是否能为当地带来发展的前景,这是土地流转应该有的目的。
如果说,土地流转没有解决当地的经济发展、农民就业等相关问题。这个土地流转就不如不做,免得便宜那些只为了拿补贴的人。它就失去了它应该有的作用,而对于补贴的发放,一定不是按照年份发,而且根据种植规模,已经产值的情况。在后期进行发放补贴,不干就没有任何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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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分析的很实际,尤其是总结的那部分,实际上这么多年来以未发现有抛荒现象,没有像前几年某报纸上宣传土地流转解决了农民外出务工,家中土地抛荒现象。无外出经商、务工条件的农民以300-500元租凭那些外出人家的土地,30-200亩的为数不少,在家也可以创造一定的经济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