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18年第133号 (关于防止摩尔多瓦非洲猪瘟传入我国的公告)

农业科教云

2018-11-13 1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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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21日,摩尔多瓦官方向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紧急通报,近日该国境内发生5起非洲猪瘟疫情。为保护我国畜牧业安全,防止疫情传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禁止直接或间接从摩尔多瓦输入猪、野猪及其产品,停止签发从摩尔多瓦输入猪、野猪及其产品的《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撤销已经签发有效期内的《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 

    二、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启运的来自摩尔多瓦的猪、野猪及其产品,一律作退回或销毁处理。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启运的来自摩尔多瓦的猪、野猪及其产品要加强检疫,经检疫合格后方可放行。 

    三、禁止寄递或旅客携带来自摩尔多瓦的猪、野猪及其产品入境,一经发现,一律作退回或销毁处理。 

    四、途经我国或在我国停留的进境船舶、航空器和铁路列车等运输工具上,如发现有来自摩尔多瓦的猪、野猪及其产品,一律作封存处理,且在我国境内停留或者运行期间,未经海关许可,不得启封动用。其废弃物、泔水等,一律在海关的监督下做无害化处理,不得擅自抛弃。 

    五、对边防等部门截获的非法入境的来自摩尔多瓦的猪、野猪及其产品,一律在海关的监督下作销毁处理。 

    六、凡违反上述规定者,由海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处理。 

    七、各地海关、各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及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分别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有关规定,密切配合,做好检疫、防疫和监督工作。 

    本公告内容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 

2018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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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友2211

2020-01-13 0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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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11 2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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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友4790

2019-12-30 07:19

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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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友8574

2019-11-18 1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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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友5423

2019-11-09 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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束宗伟

2019-11-08 19:45

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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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友3711

2019-11-05 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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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友4660

2019-10-23 0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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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友0304

2019-10-03 0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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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友9465

2019-09-25 2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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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友2639

2019-07-12 0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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