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6年秋季开始,我国全面免除了九年义务教育阶段的学费、杂费、课本费,让困难家庭也能无负担的让孩子上学,不仅如此,我国还推出了许多助学措施,减轻困难家庭的压力,近日,财政部发布消息:1318亿元城乡义务教育补助已提前下达。
据财政部科教司有关负责人介绍,中央财政从2016年春季学期起,分两步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和城乡义务教育学生“两免一补”政策,实现相关教育经费随学生流动可携带。同时,财政部要求地方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有关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要求,增强资助的精准性,各省份教育、财政部门可以结合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指导意见,重新核定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贫困面,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同意后,报教育部、财政部备案。
财政部要求各地严格执行《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在分配相关资金时,结合实际进一步向深度贫困地区倾斜,加强资金监管,完善绩效目标管理,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城乡义务教育补助不仅用于承担学生九年义务教育所需的学费、杂费、书本费,还会补助经济困难的学生生活费,并用于支持学校维修、改造、抗震建设以及乡村教师的生活补助等,对于我国义务教育的顺利实行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第一农经整理)
转发0评论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