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5月30日讯(记者冯瑜)今年,我省将采用卫星遥感技术和无人机监测监控各地焚烧秸秆情况,从6月1日起每日通报各地秸秆焚烧火点数量;对露天焚烧秸秆的,最高可处责任人2000元罚款。5月29日下午,省生态环境厅召开2020年全省秸秆禁烧工作新闻发布会,介绍秸秆禁烧工作部署情况。
焚烧秸秆对空气质量会有多大的影响?省生态环境厅大气环境处处长张金智介绍,秸秆焚烧会在短时间内集中产生大量的大气污染物,如一氧化碳(CO)、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氮氧化物(NOx)、挥发性有机物(VOCs)等。污染物排放量可高达秸秆焚烧重量的1%-10%,如果焚烧的是湿秸秆,污染物排放量可再增加20%以上。秸秆焚烧释放的氮氧化物(NOx)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会导致城市臭氧(O3)浓度显著上升。污染物随风扩散,还会影响周边城市。因此,在夏秋两季,应下大力气做好秸秆禁烧工作,消除秸秆焚烧对环境空气质量的不利影响。
省生态环境厅土壤生态环境处副处长萧大伟介绍,山东作为农业大省,“年年禁年年烧”的现象仍然存在。今年,我省将创新采用卫星遥感技术和无人机技术,监测监控各地焚烧秸秆情况,每天至少监测2次。卫星数据接收后,及时完成秸秆焚烧火点数量、位置等信息提取,视情抽取火点在24小时内利用无人机等手段对火点位置、面积等信息进行地面核实,核实结果通过手机APP实时上报。从6月1日起每日通报各地秸秆焚烧火点数量。
《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对露天焚烧秸秆或者在禁止区域内露天焚烧树枝、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要依法责令改正,并可以处责任人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在树立“不着一把火、不冒一处烟”禁烧目标的基础上,要重点解决“秸秆出路”的问题。秸秆是一种生物质能,各级政府要把秸秆综合利用提高到重要位置,推广秸秆还田、高茬免耕播种等技术,发展沼气工程,积极搞好秸秆炭化、气化等新技术的引进和开发,大力开辟多种秸秆综合利用新途径,让农民从中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使禁烧成为绝大多数农民的自觉行动,努力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共赢。
(作者:冯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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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这样,地里的有害菌多了,虫子多了,农药加大量了,造农药的涨钱了,加大生产量了,生产农药的废水注入地下了,空气污染指数合格了,政府高兴了,土地污染了,五十年后地球不适合种了,去月球种地了,只要以挣钱为目的,只要是钱奴,自害模式不会改变,只有树立做钱的主人社会才会改变,五十年后我们给子孙留下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