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京出台了《关于落实户有所居加强农村宅基地及房屋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从用地规划、建设标准、审批流程、清退转让机制、组织保障等多个方面对农村宅基地的审批、建设、管理作出规定,引发了社会较大关注。而此前不久,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联合下发《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和《关于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的通知》,疏堵结合采取措施,遏制新增违法占用耕地建房行为。
2019年,我国城镇化率已经达到60%,农民工总量已经达到2.9亿人,其中外出农民工1.7亿人。在快速城镇化的大背景下,大量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农村宅基地闲置日益严重。宅基地是农民安身立命之本,是建设用地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土地资源日益紧张的今天,盘活、用好宅基地,提高宅基地配置效率,尤其需要充分发挥市场的作用。
最后,以政府职能转变为抓手。改革开放40多年来,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始终是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但我国当前仍然存在市场体系不健全、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没有完全理顺、政府对微观经济干预过多、市场和社会发挥作用不够等问题,这些问题在农村表现得尤为突出。要提高农地资源配置效率就要充分尊重市场经济一般规律,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这就需要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和对微观经济活动的直接干预,将政府角色从市场的直接参与者转向公共产品、服务的提供方,发挥政府在市场准入、交易监管、权利保证、制度改革等方面的基础性作用。为此,地方政府需搭建要素自由流动的平台,破除阻碍要素自由流动的体制机制障碍,保证不同的市场主体平等参与市场,推动要素配置依据市场规则、市场价格、市场竞争实现效益最大化和效率最优化,从而让宅基地交易双方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扎实推进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工作,因地制宜、整体谋划做好农村发展规划,做好宅基地复垦制度安排。增强城乡要素交换,为农民提供教育、医疗、养老等基本公共服务,解除其后顾之忧,让农民的宅基地不仅可以“退出”,而且值得“退出”等。
盘活、用好农村宅基地是一项系统工程,既是对当前环境下农村生活、居住方式变革的适应,也是城乡利益格局的又一次调整。宅基地的重新配置对农村发展、城乡融合,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等都具有重大意义。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我们更需要协同推进配套制度改革,充分发挥市场在宅基地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农民权益。
(作者分别为上海财经大学副教授、教授,2019年千村调查课题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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