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建设支持政策
建设农业现代化示范区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作出的重要部署。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要强化绿色导向、标准引领和质量安全监管,建设农业现代化示范区。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把农业现代化示范区作为推进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抓手,加强资源整合、政策集成,以县(市、区)为单位开展创建,到2025年创建500个左右示范区,形成梯次推进农业现代化的格局。
2021年,农业农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创建工作。在创建数量上,首批创建100个左右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形成一批以设施化为主的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现代化示范区、以绿色化为主的生态农业现代化示范区、以数字化为主的智慧农业现代化示范区、以园区化和融合化为主的优势特色产业现代化示范区。在遴选条件上,拟申报县(市、区)应符合生产基础较好、装备水平较高、产业链基本健全、经营体系较为完备、农业环境友好、支持保障有力等基本要求。在建设任务上,围绕提高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现代化水平,加强物质技术装备建设,推进农业全产业链开发,推行绿色发展方式,推进数字乡村建设,示范引领农业设施化、园区化、融合化、绿色化、数字化发展。在政策支持上,加强资源整合、政策集成,推动现代农业产业园、优势特色产业集群、产业强镇等资金项目向示范区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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