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户种植免征个人所得税政策解读

河南王建凯

2020-12-10 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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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农民# #三农# #农业交流群# 

     
一些农民朋友问到了个人所得税的问题,这要从农业税谈起,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20号)第一条第(一)项规定:个体工商户或个人专营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捕捞业,其经营项目属于农业税(包括农业特产税,下同)、牧业税征税范围并已征收了农业税、牧业税的,不再征收个人所得税;不属于农业税、牧业税征税范围的,应对其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兼营上述四业并四业的所得单独核算的,比照上述原则办理,对于属于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应与其他行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合并计征个人所得税;对于四业的所得不能单独核算的,应就其全部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同时,《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地区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30号)规定,自2004年1月1日起,农村税费改革试点期间,取消农业特产税、减征或免征农业税后,对个人或个体户从事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捕捞业,且经营项目属于农业税(包括农业特产税)、牧业税征税范围的,其取得的“四业”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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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翠端15081224852

2020-12-14 09:48

老师讲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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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友1369

2020-12-14 09:48

冲常满意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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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友5012

2020-12-13 07:57

讲的好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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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友8899

2020-12-12 18:52

老师说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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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知音,农友1069

2020-12-12 16:20

惠民措施的其中一项,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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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友9395

2020-12-12 09:45

非常满意,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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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友6464

2020-12-12 06:29

很好,非常满意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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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友9558

2020-12-10 14:53

很好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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