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莹

2018-01-24 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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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县畜牧兽医水产局加强春节前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通知
春节即将来临,正值畜禽水产品消费高峰时节,为了确保节日期间的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湘潭县畜牧兽医水产局通过五个加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一是加强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加大对《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畜牧法》、《动物防疫法》、《渔业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的宣传力度,强化生产经营者的守法意识,提高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和质量安全管理水平。二是加强巡查监督。对全县畜禽水产品养殖场、养殖业投入品经营点店、定点屠宰企业加强巡查监督,开展宣传和指导服务,指导生产经营企业建立购销台账,如实记载产品来源与去向,监督合理使用兽药、饲料等投入品,切实遵守休药期制度,对病害动物及动物产品严格实施无害化处理。三是加强定点屠宰监管。严格入场查验,监督屠宰企业严格开展“瘦肉精”自检、肉品品质检验、病害生猪及产品无害化处理工作,指导督促屠宰企业如实记载生猪来源数量、屠宰日期、检疫检验证号、销售去向等情况,切实做到全过程痕迹化管理。严格执行屠宰检疫规程,认真开展宰前检疫、屠宰检疫工作,对检疫不合格的畜禽产品,监督屠宰企业做好无害化处理,不得进入市场销售。四是加强检验检测。严格实行生猪出栏产地检疫与“瘦肉精”抽检同步制度,督促屠宰企业严格实行“瘦肉精”自检,实行“瘦肉精”检测在屠宰企业自检的基础上按照不低于5%比率的监督抽检,并建立完善档案,杜绝含“瘦肉精”生猪产品流入市场。五是强化执法监管。对从事畜禽水产品生产、屠宰的单位和个人开展拉网式监督检查,严厉查处屠宰、经营、运输病死畜禽和生产、经营、加工、储藏、运输病害动物产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涉嫌犯罪的,依法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有效形成监管执法震慑力。 $生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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