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办理过涉税事宜的农民合作社如何办理税务注销

河南王建凯

2020-12-10 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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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农民# #三农# #农业交流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办理企业税务注销程序的通知》(税总发〔2018〕149号)第一条规定,未办理过涉税事宜的纳税人若符合市场监管部门简易注销条件,可以直接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办理简易注销登记,免予到税务机关办理清税证明。

同时,还有一些未办理涉税事宜的纳税人主动到税务机关办理清税,要求取得清税文书。为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响应纳税人诉求,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更大力度推进优化税务注销办理程序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9〕64号)规定,这类纳税人主动到税务机关清税的,税务机关即时出具清税文书。具体做法是,纳税人持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到注册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机关即时出具清税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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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翠端15081224852

2020-12-14 09:47

很好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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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友1369

2020-12-14 09:47

谢谢老师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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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友9395

2020-12-12 09:39

好的,谢谢老师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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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友9558

2020-12-10 14:53

很好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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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友9542

2020-12-10 11:37

好好,谢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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