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洲猪瘟概述及综合防控

周望平

2018-08-21 1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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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洲猪瘟概述及综合防控

(湖南生猪产业技术体系疾病防控岗位)

   非洲猪瘟 (ASF) 是由非洲猪瘟病毒 (ASFV) 引起的一种急性、烈性、高度接触性的传染病, 其发病率高, 死亡率可高达100%, 世界动物卫生组织 (OIE) 将其列为必须报告动物疫病, 我国将其列为一类动物疫病。该病最早在1921年于非洲的肯尼亚国家确认发生, 2007年以来, 非洲猪瘟在全球多个国家发生、扩散、流行, 特别是俄罗斯及其周边地区。2017年3月, 俄罗斯远东地区伊尔库茨克州发生非洲猪瘟疫情, 2018年8月1日,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某养殖户的生猪发生非洲猪瘟疫情, 8月14日,河南省郑州市经济开发区某食品公司屠宰场的一车生猪发生非洲猪瘟疫情。为切实做好非洲猪瘟疫情防范工作, 湖南生猪产业技术体系根据《非洲猪瘟防治技术规范(试行)》及相关文献,对非洲猪瘟进行概述,综合我省猪场分布点多面广实际情况,制定了非洲猪瘟综合防控措施, 供各生猪养猪场(户)参考。

1、病原学

非洲猪瘟病毒属于DNA病毒目, 非洲猪瘟病毒科, 非洲猪瘟病毒属成员,病毒基因组变异频繁, 表现出明显的遗传多样性,不能够诱导产生中和抗体。该病毒为囊膜病毒, 能够抵抗蛋白酶的作用, 对乙醚及氯仿等脂溶剂敏感, 但易被胰酶灭活。病毒在p H 4-10的溶液中比较稳定, 但对温度非常敏感, 病毒可在5℃的血清中存活6年, 56℃加热70min或60℃加热30min可使其灭活。

非洲猪瘟病毒在环境中比较稳定, 能够在污染的环境中保持感染性超过72小时, 在猪的粪便中感染能力可持续数周, 在死亡野猪尸体中可以存活长达1年;病毒在肉制食品中亦比较稳定, 冰冻肉中可存活数年, 半熟肉以及泔水可长时间存活, 腌制火腿中可存活数月, 未经烧煮或高温烟熏的火腿和香肠中能存活3-6个月, 4℃保存的带骨肉中至少存活5个月。

2、流行病学

  猪是非洲猪瘟病毒唯一的自然宿主, 除家猪和野猪外, 其它动物不感染该病毒。发病猪和带毒猪是非洲猪瘟病毒的主要传播宿主, 病猪各组织器官、体液、各种分泌物、排泄物中均含有高滴度的病毒, 因此可经病猪的唾液、鼻分泌物、泪液、尿液、粪便、生殖道分泌物以及破溃的皮肤、病猪血液等进行传播。非洲猪瘟病毒是唯一的虫媒DNA病毒, 软蜱是主要的传播媒介和贮存宿主。因此, 在非洲, 非洲猪瘟病毒在蜱和野猪感染圈中长期存在, 难以根除, 并在一定条件下感染家猪, 引起暴发。另外, 猪肉及猪肉制品, 被污染的饲料、水源、器具、泔水、工作人员及其服装以及污染空气均能成为传染源, 经口和上呼吸道途径传播。

  非洲猪瘟的传播途径较为广泛。比如, 直接接触感染猪 (直接传播途径) , 饲喂污染的猪产品、饲料、泔水, 接触污染的粪便、垫料等 (间接传播途径) , 以及蜱媒介传播。根据相关文献显示动物及动物产品的移动或接触、饲喂泔水是主要的传播方式。

3、临床症状及诊断

3.1 临床表现 OIE法典规定的潜伏期为15天。严重病例一般在感染后2-10天死亡。依临床症状程度不同可分为最急性型、急性型、亚急性型和慢性型。

3.1.1 最急性:无明显临床症状突然死亡。

3.1.2 急性:体温可高达42℃,沉郁,厌食,耳、四肢、腹部皮肤有出血点,可视黏膜潮红、发绀。眼、鼻有黏液脓性分泌物;呕吐;便秘,粪便表面有血液和黏液覆盖;或腹泻,粪便带血。共济失调或步态僵直,呼吸困难,病程延长则出现其他神经症状。妊娠母猪流产。病死率高达100%。病程4~10天。

3.1.3 亚急性:症状与急性相同,但病情较轻,病死率较低。体温波动无规律,一般高于40.5℃。仔猪病死率较高。病程5~30天。

3.1.4 慢性:波状热,呼吸困难,湿咳。消瘦或发育迟缓,体弱,毛色暗淡。关节肿胀,皮肤溃疡。死亡率低。病程2~15个月。

3.2 病理变化

浆膜表面充血、出血,肾脏、肺脏表面有出血点,心内膜和心外膜有大量出血点,胃、肠道粘膜弥漫性出血。胆囊、膀胱出血。肺脏肿大,切面流出泡沫性液体,气管内有血性泡沫样粘液。脾脏肿大,易碎,呈暗红色至黑色,表面有出血点,边缘钝网,有时出现边缘梗死。颌下淋巴结、腹腔淋巴结肿大,严重出血。

3.3 鉴别诊断

非洲猪瘟临床症状与古典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疫病相似,必须开展实验室检测进行鉴别诊断。

实验室血清学检测及病原学检测应在符合相关生物安全要求的省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实验室、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国家外来动物疫病研究中心)或农业部指定实验室进行。

4、风险分析

2018年8月,我国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某养殖户及河南省郑州市经济开发区某食品公司屠宰场的一车生猪发生非洲猪瘟疫情,我省中小规模猪场较多, 且部分猪场生物安全意识不强,疫情风险严峻。

5、综合防控措施

5.1、加强检疫监管,禁止从疫区调入生猪及其产品;

5.2、严格控制人员、车辆和易感动物进入养殖场;进出养殖场及其生产区的人员、车辆、物品要严格落实消毒等措施。

5.3、尽可能封闭饲养生猪,采取隔离防护措施,尽量避免与野猪、钝缘软蜱接触,以及做好蜱虫的驱杀工作。加强猪舍的巡查,观察猪只的精神状况,如有发病猪只,报告的同时,采取隔离或扑杀等控制措施;

5.4、加强日常消毒工作。

5.4.1猪舍、车辆及相关设施设备消毒选用10%的苯及苯酚、去污剂、次氯酸、碱类及戊二醛等消毒剂。

5.4.2人员消毒选用酒精、碘化物等消毒剂。

5.4.3消毒前必须清除有机物、污物、粪便、饲料、垫料等。

5.4.4消毒方法

5.4.4.1 喷雾消毒:将消毒药按使用说明书配置成有效浓度的药液,采用喷雾装置进行消毒,适用于舍内消毒、带猪消毒、环境消毒和车辆等消毒。舍内消毒、带猪消毒和车辆等消毒应以消毒对象表面全部浸润、挂水珠为宜;环境消毒应全部浸润、有水光为宜。

5.4.4.2浸润消毒:将消毒药按使用说明书配置成有效浓度的药液,采用浸泡消毒对象进行消毒,适用于器用具、洗手、工作服、胶靴及车辆轮胎等消毒。洗手消毒手应浸泡在消毒剂中不少于3秒,浸泡后不得即时用清水清洗;胶靴及车辆轮胎应完全浸泡;器用具、工作服等消毒应完全浸润在消毒剂中不少于2h。

5.4.4.3熏蒸消毒:采用烟熏剂进行消毒,适用于猪舍、饲料间、仓库及饲养用具表面的熏蒸消毒。猪舍、饲料间、仓库消毒(12~24)h、饲养用具消毒2h,消毒结束后打开门窗(2~3)d。

5.4.4.4紫外线消毒:采用波长范围(200~275)nm紫外线照射进行消毒,适工作服、鞋帽及编织袋等物体表面的消毒。消毒对象应距离紫外线灯管1m内、以照射30min以上为宜,

5.4.4.5臭氧消毒:采用臭氧消毒机进行消毒,适用于消毒间、更衣室的空气消毒及工作服、鞋帽等物体表面的消毒。消毒间、更衣室的空气消毒应在密闭无人条件下采用20mg/m3 浓度的臭氧,作用 30min;工作服、鞋帽等物体表面消毒应在密闭无人条件下采用 60mg/m3 ,作用 (60~120)min,消毒后至少过 30min 方可进入。

5.4.4.6火焰消毒:采用用酒精、汽油、柴油、液化气喷灯火焰喷射进行瞬间灼烧消毒,适用于猪栏、猪床、地面等消毒,不得用于木质、塑料等易燃物体消毒。

5.4.4.7高温干烤:采用热发生器等方式升温烘烤进行消毒,适用于耐高温用具的消毒,应将消毒对象封闭,加热温度达到(70~100)℃消毒1h以上。

5.4.5 消毒制度

5.4.5.1场区大门消毒:人员进入场区应经过手、鞋浸润消毒及喷雾消毒通道;车辆进入场区应经过清洗、喷雾消毒及车辆轮胎浸润消毒。车辆消毒池每周更换(1~2)次消毒液,人员脚踩消毒池、洗手浸润设施每天更换1次消毒液。

5.4.5.2 生活区消毒:办公室、食堂、宿舍及其周围环境每月喷雾消毒1次。

5.4.5.3 生产区消毒:

人员进入生产区应沐浴更衣,换胶鞋后通过手、鞋浸润消毒。人员脚踩消毒池、洗手等浸润设施每天更换1次消毒液;更衣室每周紫外线或臭氧消毒1次,工作服每天紫外线或臭氧消毒1次。生产区入口应设置车辆消毒池,每栋猪舍的出入口应设置脚踩消毒池或消毒桶等设施,消毒池(桶)每周更换(1~2)次消毒液。饲料间、仓库每月熏蒸消毒1次。

5.4.5.4 环境消毒

 场区道路、猪舍周围环境经常清扫,保持场区清洁卫生,每月喷雾消毒至少2次;排污沟、下水道出口、污水池定期清除通顺干净,并用高压水枪冲洗,每(1~2)周至少喷雾消毒1次;赶猪通道、装猪台、磅秤每次使用前后应及时清理、冲洗、喷雾消毒;被猪粪及分泌物污染的地面土壤应及时喷雾消毒。

5.4.5.5猪舍消毒

 空舍消毒:彻底清扫粪便和舍内杂物,用高压水枪冲洗舍内的顶棚、墙壁、门窗、地面、走道,干燥后自上而下熏蒸或喷雾消毒,耐高温的猪栏、猪床、地面可用火焰消毒。

带猪消毒:1) 猪只7日龄后可带猪喷雾消毒,每周(1~2)次。2) 带猪喷雾消毒宜在中午前后进行。冬春季节须选择在天气好、气温较高的中午进行。3) 消毒时将喷雾器喷头喷嘴向上喷出雾粒,雾粒直径大小应控制在(80~120)um,喷雾量以猪体潮湿为度。4) 母猪进人产房前用温水洗刷污垢再喷雾消毒1次,并浸润消毒乳头。

隔离舍消毒:隔离舍进猪前10d开始全场3次熏蒸或喷雾消毒,每次间隔3d。进猪后3d及转入生产线前2 d内连续带猪喷雾消毒,1次/d。

5.4.5.6出猪台:接猪台、赶猪通道、周转猪舍、出猪台、磅称及周围环境每售一批猪后喷雾消毒(1~2)次。

5.4.5.7 用具消毒:运猪车辆、食槽、水槽等用具应每天洗刷,定期浸润消毒。耐高温用具可用高温干烤消毒

5.4.5.8 粪便及废弃物消毒:应粪便及废弃物进行堆积发酵消毒,对贮粪场周围应定期喷雾消毒。

5.4.5.9 病死猪消毒:病死猪按农医发农医发[2017]25号《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 的规定无害化处理,产品消毒按照GB/T16569执行。

5.4. 6消毒防护

消毒过程中应根据各种消毒方法的原理和操作规程采取具有针对性的个人防护。喷洒消毒应穿戴长袖工作服、防护帽、橡胶手套、胶鞋、口罩、防护眼镜等。

5.5、严禁使用泔水或餐余垃圾饲喂生猪。

5.6、强化对农村散养户的科普教育。加强宣传提升畜主的疫病防控知识水平,自觉做好圈养舍饲等非洲猪瘟各项防范措施。

5.7、积极配合当地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疫病监测排查,特别是发生猪不明原因死亡等现象时,应及时上报当地兽医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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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家家庭农场::阿高

2019-12-12 20:13

衡山斗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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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友5725

2019-12-03 1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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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友2019

2019-11-03 21:32

好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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牯?

2018-08-21 17:41

对牲猪疫病及时检查,严格防护,确保人员及动物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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