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种子种源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
【享受主体】 进口种子种源的增值税纳税人
【优惠内容】 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对符合《进 口种子种源免征增值税商品清单》的进口种子种源免征进口 环节增值税。
【享受条件】 1.纳税人进口《进口种子种源免征增值税商品清单》内 的种子种源范围。《进口种子种源免征增值税商品清单》由 农业农村部会同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林草局另行 制定印发,并根据农林业发展情况动态调整。
2.第一批印发的《进口种子种源免征增值税商品清单》 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至该清单印发之日后 30 日内已 征应免税款,准予退还。以后批次印发的清单,自印发之日 后第 20 日起实施。
【政策依据】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十四五”期间种子 种源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21〕29 号)
进口玉米糠、稻米糠等饲料免征增值税
【享受主体】 进口饲料的纳税人
【优惠内容】 经国务院批准,对《进口饲料免征增值税范围》所列进 口饲料范围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 【享受条件】 纳税人进口《进口饲料免征增值税范围》内的饲料。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饲料进口环节增值税 的通知》(财税〔2001〕82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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