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性捐赠税收优惠之--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河南王建凯

2020-07-05 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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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朋友好,今天给大家讲的内容是关于公益性捐赠的,什么是公益性捐赠的,简单的理解就是不需要任何回报的爱心捐赠,并且用于公益性事业, 比如我们企业对脱贫攻坚工作、防疫抗疫物资的捐赠等等。今天要讲的是,其中一个公益性捐赠政策,就是:

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政府部门的公益性捐赠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什么是税前扣除呢,就是在向国家缴税之前,简单的理解,就是可以通过列支来计入成本,成本增加了,利润就少了,这样就享受了国家的这个政策,缴纳的税就相应减少了,进行了税前扣除。相当于,对于企业来说,并没有损失什么,并且做了好事,提升了企业品牌,引领了社会正能量。具体的给大家讲一讲:

【享受主体】

通过社会公益性社会组织或政府部门发生公益性捐赠的企业

【优惠内容】

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用于慈善活动、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享受条件】

1.公益性社会组织,应当依法取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2.企业当年发生及以前年度结转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准予在当年税前扣除的部分,不能超过企业当年年度利润总额的12%。

3.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未在当年税前扣除的部分,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扣除,但结转年限自捐赠发生年度的次年起计算最长不得超过三年。

4.企业在对公益性捐赠支出计算扣除时,应先扣除以前年度结转的捐赠支出,再扣除当年发生的捐赠支出。

5.公益性捐赠准予结转以后三年扣除政策自2017年1月1日起执行。2016年9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未在2016年税前扣除的部分,可按此执行。

【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

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60号)

4.《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0〕45号)

5.《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通过公益性群众团体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4号)

6.《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公益性捐赠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结转扣除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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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菊亮

2020-07-29 08:10

科学种植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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