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挝贸易主管部门为老挝工业与贸易部,与贸易相关的主要法律有《投资促进管理法》《关税法》《企业法》《进出口管理令》《进口关税统一与税率制度商品目录条例》等。
老挝所有经济实体享有经营对外经济贸易的同等权利,除少数商品受禁止和许可证限制外,其余商品均可进出口。出口商品主要以矿产品、电力、农产品、手工业产品为主,进口商品主要是工业品、加工制成品、建材、日用品及食品、家用电器等。前四大贸易伙伴依次为泰国、中国、越南、澳大利亚。
老挝北高南低的地形地貌决定了不同地区生产的农产品数量的多少不一,农产品的进出口呈现了多样化的特点,北部地区主要出口的是橡胶,进口的主要是水果、肉类等,以琅勃拉邦为例,该省50%的猪肉依靠进口,大部分水果也是从泰国、中国进口,旅游旺季和节日期间蔬菜也时常短缺。由于农产品少,且依靠进口,所以价格就偏高。而南部地区盛产咖啡、水稻等,出口的主要是当地的特色农产品。总的来说,由于老挝经济落后,生产的主要是附加值低的农产品,老挝出口的农产品贸易量不是很多。
以大米为例,自2000年以来,老挝共出口了30万吨大米到越南、泰国、中国以及其他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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