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全面考核,湖北省委、省政府决定对宜昌市、武汉市、枣阳市、潜江市、大冶市、咸宁市咸安区、秭归县、天门市、罗田县、崇阳县等评定“优秀”等次的10个市县,予以通报表扬。这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后的“首考”。
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是一项重要的制度保障。去年,湖北省制定出台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办法。考核聚焦年度性或阶段性重点任务、重要工作、重大举措,围绕脱贫攻坚、乡村产业、农民增收、生态环境、村容村貌、乡风文明、乡村治理、农村改革、农村基层党建、组织领导等方面的工作,以及在农业农村发展“四个优先”方面采取的重大举措等,按照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确保乡村振兴落地见实效。
乡村振兴实绩考核,主要对象是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此次考核结果将作为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压实市县的责任。另一方面,考核结果还将与资金分配、项目安排、奖励评优、政策先行先试等挂钩,形成科学有效的激励机制。通过考核,调动市县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奠定坚强的组织保障。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来,湖北省出台了乡村振兴“21条措施”,编制了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制定了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初步搭建了“四梁八柱”。去年,粮食总产量达到545亿斤,连续7年稳定在500亿斤以上,为国家粮食安全作出了“湖北贡献”。全年生猪出栏3189万头,净调出975万头,较常年增长近一倍,创历史新高,由全国第五位上升为第一位。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突破10万家,农产品加工业主营收入达1.2万亿元,8个荆楚名优农产品品牌广告登陆央视黄金时段。对标对表浙江“千万工程”,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着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升了乡村“新颜值”。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进展,截至2019年底,全省37个贫困县已经全部摘帽,贫困发生率降低到0.14%,区域性整体贫困问题得到解决,朝着实现全面小康迈出了坚实步伐。
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年,也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收官之年,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三农”工作具有特殊重要意义。湖北省委、省政府希望受表扬的市县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各地各部门要向受表扬的市县学习,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总方针,对标对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加快补上“三农”领域短板,扎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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