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高质量完成2025年重庆市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以下简称“头雁”项目)“农业社会化服务‘田管家’”班(50人)、“土特产(榨菜)生产经营”班(50人)培育任务,根据《农业农村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农人发〔2022〕3号)《农业农村部人事司关于规范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人才函〔2024〕22 号)、《农业农村部人事司关于实施 2025年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的通知》(农人才函〔2025〕 18 号)要求,四川农业大学面向全市公开遴选一批“头雁”项目导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
在重庆市区域内高校(含高职、中职)、农业科研院所的教学研究人员,市区县农业专家、乡镇农业服务中心人员,乡村“土专家”“田秀才”,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的技术或管理人员。适当招募一定数量的退休专家。
二、遴选类别及人数
“头雁”项目导师主要负责对全市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进行孵化式培育,分首席导师、学术导师、综合导师、与产业相关的专业导师四大类。现面向全市公开遴选首席导师20名(“农业社会化服务”方向10名,“土特产(榨菜)生产经营”方向10名)、综合导师,学术导师分别10名(“农业社会化服务”方向分别5名,“土特产(榨菜)生产经营”方向分别5名),专业导师若干名。
三、遴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专业能力,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性格开朗,乐于沟通,能够进行野外作业指导,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
3.具有深厚的农业农村农民情怀,能完成导师所担负的职责任务。
4.以下情形不得参与遴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2022、2023、2024年导师考核(学员测评)不合格或分数过低的。
(二)专业条件
1.首席导师:在市农业农村委及所属事业单位,市内高校(含高职、中职)、科研院所中遴选。具体条件如下:
(1)“农业社会化服务“ 田管家” ”班导师研究领域与方向须与“头雁”学员产业方向(社会化服务)一致,并具有参与农业产业规划、技术指导、行业管理、教学、科研等相关工作经历。“土特产”班导师研究领域与方向须与“头雁”学员产业方向(榨菜)一致,并具有参与农业产业规划、技术指导等相关工作经历。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处级及以上职务(职级),从事相关工作5年以上。
(3)负责 牵头做好跟踪和孵化服务,协调整合各类资源为学员服务。
2.学术导师:在四川农业大学校内在编老师中遴选。具体条件如下:
(1)负责理论和技术支持,并代表培育机构做好沟通协调、后勤保障服务,研究领域与方向须与“头雁”学员产业方向一致,并具有参与农业产业规划、指导服务的工作经历;
(2)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且取得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相关工作5年以上。
3.综合导师:在学员所在区县或邻近区县及以下的本地专家或乡村“土专家”“田秀才”中遴选。具体条件如下:
(1)从事专业领域须与指导学员产业方向(社会化服务、榨菜)一致;熟悉当地产业情况,具备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熟练的操作能力;
(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本地专家需取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科级及以上职务(职级),从事相关工作5年以上;乡村“土专家”“田秀才”从事相关工作10年以上。
4.专业导师:在农业农村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高校(含高职、中职)、科研院所、金融机构、农业企业中遴选。具体条件如下:
(1)“农业社会化服务‘田管家’”班导师应熟悉当地产业情况,熟悉农业农村政策,研究领域与方向须与“头雁”学员产业方向(社会化服务)一致。“土特产”班导师须具有参与农业产业规划、技术指导等相关工作经历。
(2)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且取得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处级及以上职务(职级),从事相关工作5年以上。
四、遴选程序
(一)自愿报名。有意者请结合重点指导产业——农业社会化服务、榨菜生产经营和自身工作情况填写“头雁”项目遴选导师报名表及信息采集表(见附件1、4),并附上身份证、学历证书和技术职称证书、任职文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于9月20日(星期六)前发送至指定邮箱:378769527@qq.com;
(二)审核公示。由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四川农业大学组成遴选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合格者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者纳入“头雁”项目导师库;
(三)选派指导。项目实施时根据学员产业情况,在导师库选派相应导师对学员进行帮扶指导。
五、工作任务与待遇
(一)工作任务
工作职责与任务、导师责任书(见附件2、3)。
(二)工作待遇
1.颁发聘书。由四川农业大学为受聘人员颁发“重庆市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导师聘书”。
2.经费补助。按照区域远近和帮扶人数按次给予指导费、实地指导交通误餐补助和住宿费。
联系方式:李雨珂,15114055254。
特此通知。
附件2
重庆市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导师职责与任务
一、总体目标任务
导师团队对学员持续开展帮扶,为其提供扩大视野、更新知识的平台机会,增强创业创新创造能力,指导其做大做强产业,引领和带动当地产业提质增效、集体经济持续发展和农民增收致富。
二、总体要求
1.充分认识“头雁”人才培育的重要意义,以深厚的大国“三农”情怀与高度的社会责任感投入学员产业指导工作,尤其要重视学员的思想政治教育与正确价值观教育。
2. 在指导学员成长过程中,首席导师、学术导师、综合导师、专业导师团队,围绕适合头雁学员适度规模发展的某一重点主业或特色优势产业,用力在同一发展方向上,导师共同完成总体目标任务。
3. 各导师之间的职责分工,只是相对发挥各位导师的学科专业优势与特色而已,因此在协同工作方面,既不可截然划分得泾渭分明,也不可没有重点地面面俱到。倡导大农业观、大食物观、全产业链上的优势特色突破。
4. 提倡导师们采取多种方式方法与学员进行充分的沟通交流与指导,例如集中研讨、远程指导、资料发送、电话交流、电子邮件、手机微信、腾讯会议、深入现场指导等等。
三、具体要求
(一)首席导师的职责与任务
统筹协同其他导师一道工作,主要负责牵头做好跟踪和孵化服务,协调整合各类资源为学员服务,负责学员特色优势产业或经营服务发展规划的论证、实施方案的科学制定、行动计划(重大举措)的监督落实、风险规避防控、发展资源组织、发展质量监控等。
1.学员集中培育初期对学员产业发展进行问诊,指出问题所在及改进方向和策略,指导学员制订出产业发展或企业公司发展规划,并在帮扶过程中跟踪检查规划落实情况。此发展规划的制定应该有产业发展的可持续性,助力学员形成初步的产业战略发展思路。
2.学员驻校集中学习结束后,采取多种途径方式,对学员的线上学习、四川省内外考察观摩学习、以及产业发展孵化增益发展,提供指导。在产业发展方向、产业的规划、前沿技术介绍、新品种开发选用、风险规避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对产业发展中出现的重大偏差或风险问题及时提出指导性意见。在指导过程中,首席导师到学员现场进行指导的次数2次( 一年内实地回访指导不少于 1次),每次不低于3小时。
3.指导学员制定出对其它农户进行精准帮扶的行动方案。
(二)学术导师的职责与任务
学术导师负责理论和技术支持,并代表四川农业大学做好沟通协调、后勤保障服务。
1.学术导师主要负责全程指导“头雁”进行产业发展诊断和升级,帮扶指导“头雁”扩大产业发展新视野、更新产业发展知识结构、搭建产业发展大平台、科学组建产业发展团队、落实产业发展规划、做大做强做优产业,引领和带动当地农民增收致富。
2.学员驻校集中学习结束后,采取多种途径方式,将学员的线上学习、四川省内外考察观摩学习导向现有产业发展的改造升级孵化,并对其产业发展的阶段性目标规划、重点发展项目优选、生产管理优化、运营销售、产业增值等方面给予具体的可操作性指导,提出建设性建议和解决方案。
(三)综合导师的职责与任务
进行全产业链指导,主要负责产业发展具体的专业技术工作的指导、产业技术信息收集反馈,提供现场技术技能的示范帮助与指导。包括:
1.与其他类别导师协同配合,收集新产品、新技术方面的资料、反馈学员发展需求信息;按照首席导师产业发展规划要求,组织生产者(员工)开展技术培育;
2.指导某些具体技术的运用(生产)、检测,监督产业发展过程的技术标准要求;为学员提供产业发展的个性化服务;涉及产业生产或经营管理中的技术性难题操作性技能问题时,负责自身示范或者请“土专家”“田秀才”示范;总结产业发展经验,帮助生产者持续改进产业发展技术;
3.综合导师为每位学员至少提供现场指导服务 1 次,每次现场服务时间不少于 3 个小时
4.其他导师进行现场指导时负责联络和衔接安排。
(四)专业导师的职责与任务
巡察帮扶情况,根据学员需求解决疑难问题,对学员进行全产业链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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