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普惠金融体系、推进金融精准扶贫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经国务院批准,近日,银保监会同意河北、山西、内蒙古、黑龙江、福建、河南、湖南、广东、广西、四川、云南、陕西、甘肃、青海、新疆等15个中西部和老少边穷且村镇银行规划尚未完全覆盖的省份开展首批“多县一行”制村镇银行试点。
自2007年3月第一家村镇银行在四川省仪陇县成立以来,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村镇银行培育工作稳妥有序推进,机构数量稳步增加,区域布局不断优化,支农支小作用持续发挥。村镇银行作为县域支农支小专业化社区银行,是发展普惠金融、助力精准脱贫和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新生力量,已成为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截至2018年6月末,全国共组建村镇银行1605家,县市覆盖率67%,覆盖了415个国定贫困县和连片特困地区县。中西部地区共组建村镇银行1050家,占村镇银行总数的65.4%。已开业的村镇银行资产总额1.4万亿元,农户和小微企业贷款合计占比91.8%,户均贷款34.9万元。
与前期采取的“一县一行”组建村镇银行方式不同,此次“多县一行”制村镇银行试点仅在中西部和老少边穷地区,特别是贫困县相对集中的县(市、旗,以下统称县)开展。具体模式是,在多个邻近县中选择一个县设立村镇银行总部,在邻近县设立支行。设立支行数量根据所在地经济金融总量、主发起人资本实力和风险管控能力等因素综合确定,原则上一般不超过5个。开展这一试点的主要目的是加大对中西部和老少边穷地区金融资源投入,有针对性地解决欠发达地区单独组建村镇银行法人无法实现商业可持续经营的突出困难,提高金融服务覆盖面和可得性。根据试点安排,此次15个省份“多县一行”制村镇银行试点,可覆盖43个村镇银行空白县(市、旗),其中28个属于国定贫困县和连片特困地区县。
下一步,银保监会将在有效防控风险的前提下,继续积极稳妥推进村镇银行培育发展,督促村镇银行坚守支农支小市场定位,创新商业模式、金融产品、渠道和服务,重点加大对“三农”、小微、扶贫和基本民生保障等重点领域的金融服务,切实发挥“毛细血管”作用,有效提高服务实体经济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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