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舟山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和考察浙江时重要讲话精神,以提高低收入渔农户收入、缩小收入差距为导向,做好“重点”与“全面”、“预防”与“整治”、“应急”与“长效”三个相结合,强化系统扶贫理念,打造立体扶贫体系,全市低收入渔农户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19163元,居全省第二,同比增长10.4%,低收入渔农户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与渔农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比缩小至0.49:1,低收入渔农户数量减少至7319户9484人,为全国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舟山力量。
一、“重点”与“全面”相结合,推进扶贫、开发同频共振
一是聚焦重点任务再核实。围绕“三清零”,结合“一户一策一干部”制度,全面开展低收入渔农户年家庭人均收入8000元以下专项摸排行动;强化“两不愁三保障”兜底力度,提高低保标准至每人每月810元,增加医疗补充政策性保险,实现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100%资助参保,2020年全市医疗救助金合计支出2605万元,一户一方案精细化改造118户C、D级困难家庭危房,进一步完善困难学生补助政策,有效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巩固拓展2017-2019年消除集体经济薄弱村三年行动成果,启动村级集体经济巩固提升三年行动,2020年,全市97.5%的行政村达到集体经济总收入20万元且经营性收入10万元以上。
二是细化帮扶举措再落实。大力实施“星火计划”,支持低收入渔农户自主创业,同时通过“基地+渔农户”的形式,促进低收入渔农户灵活就业;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实施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和闲置农房盘活利用,开发特色生态农业、物业经济、养老养生等村级集体经济业态,增加村集体经济和渔农户财产性收入;推进消费扶贫,推广农超合作、同城配送等农产品产销对接模式,建立长期稳定产销关系,拓宽低收入渔农户和产业扶贫基地产品销售渠道。
三是完善扶贫机制再升级。从严落实市、县、乡、村四级书记齐抓共管责任制,建立“党政联引、商企联引、社会联引”的扶贫帮扶联动机制,形成相融共通、部门联动扶贫格局;抓好结对帮扶,建立“村村有部门、户户有干部、月月有走访”机制,2020年机关干部累计结对低收入家庭近2万户次,累计帮扶资金近3200万元;依托省扶贫数字化管理系统,发挥拾遗补缺作用,“两线合一”政策实行后,累计推送1013户年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在低保标准1.5-2倍之间的渔农户,其中有72户被认定为低收入渔农户。
二、“预防”与“整治”相结合,推进严管、厚爱有机融合
一是规范资金管理。设立市级低收入渔农户扶贫增收专项资金,争取部门扶贫专项经费,为扶贫工作推进提供有力资金保障;加强扶贫资金和项目监管,建立扶贫资金分配、使用电子台账,规范扶贫项目立项、验收、资金拨付等程序;认真筛选物美质优的扶贫物资,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合法合规使用扶贫资金,严格扶贫物资发放、签收程序,确保扶贫物资及时赠送到点、到户。
二是建立责任闭环。印发《关于明确和压实扶贫工作责任的方案》,建章立制明确部门和乡镇(街道)、村具体责任;针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印发《舟山市扶贫开发领域作风问题和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深入推进全市扶贫领域诚信建设,开展增收攻坚“回头看”,建立问题自查自纠机制;精准动态监测全市低收入渔农户情况,对县(区)数据平台报送质量,实行报送数据质量月考评;针对省对市乡村振兴考核赋分制,市对县(区)也实行考核赋分,建立“责任明确、查摆有力、考评严格”的工作推动闭环体系。
三是强化问题整改。细化扶贫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坚持分级负责、权责一致、惩教结合的原则,实施问题责任倒查制度,建立问题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三清单”,实行台账管理,办结销号;全方位加强指导督导,盯紧进度安排、人力调配、推进实施、成效确认等重点环节,高质量抓好存量问题整改。截至目前,省、市扶贫交叉检查调研发现的14个问题均已整改落实。
三、“应急”与“长效”相结合,推进行稳、致远互促共进
一是稳妥应对疫情保安稳促挑战。疫情期间,结合“三联三送三落实”活动,通过上门走访、防控政策知识宣讲等系列举措,切实加强低收入渔农户疫情防控和关怀保障工作,为全市农业农村系统47个联系村1676名低保、低边户送上价值28.2万元的米、油及防疫物资;阶段性实行物价补贴政策,补贴标准提高一倍到每人162元;向低收入渔农户和驻村干部赠送10万元赔偿额度的新冠肺炎疫情专项保险;开展关爱困难群众“暖心行动”慈善项目,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每人2000元,共计发放救助金90万元。
二是建立返贫预警干预机制。重点监测收入略高于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边缘户以及存在因灾、因病、因残、因学、失业等返贫风险的家庭,开展摸底调查、乡村干部不定期走访排查、结对帮扶人员筛查等行动,建立预警台账;实行开发式帮扶和保障性措施相结合,因人因户精准施策,对有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动态掌握收入、就业及各项帮扶举措落实情况,评估帮扶成效,及时调整帮扶措施;对无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及时落实残疾人、灾害、临时救助等政策,进一步强化低保、医疗等综合性社会保障措施,确保应保尽保。
三是健全长效帮扶机制。召开市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议,完善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相关工作机制,进一步压实责任;深化开展临时救助、社会慈善捐赠和社会帮扶工作,提升商协会、民营企业等机构扶贫参与度,凝聚社团组织、公益力量积极开展“安老救孤”“扶贫济困”等特殊救助服务;引导金融机构向自主创业、实体经营的低收入渔农户提供5-10万元小额贷款,财政配套贴息政策,加强金融要素向扶贫领域倾斜;做好产业扶贫文章,推进扶贫由“输血”向“造血”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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