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澜湄农业合作中心
泰国的有机农业大多以集体合作社形式和农场形式组织生产,单家独户实施有机农业很难成功。农场主要有五大类:具有经济实力的单个农户农场、公司农场、政府农场项目、农户与公司合作农场和农户与非政府组织合作农场。
(1)单个农户农场。这种农场的农户一般单打独斗,成本较高,一般都由具有经济实力的农户单独实施有机农业,这种情况并不多。
(2)公司农场。没有农户的参与,由公司操作,聘请当地农户作为劳动力,农户与公司属于雇佣关系。
(3)政府农场项目。主要由政府部门组织实施,是自上而下的泰国国王项目。泰国国王还亲自在国家级保护区内及周边建立了多处皇家有机农场,希望能够利用有机农业的理念来开发和保护农业资源。此外,政府还通过这些项目来达到农民增收的目的。
(4)农户与公司合作的农场。就是“公司+农户”的方式,农户提供自己的土地和劳力,公司提供资金和技术,风险共担,具有扶贫性质。
(5)农户与非政府组织合作农场。这种农场在泰国也具有相当重要的作用。由于农户的分散性,单个农户很难参与市场竞争,而通过非政府组织或农民协会的参与,将分散的农户进行有效的联合,对农户进行统一培训,对产品进行统一销售。这种方式的组合既可以有效地保护农民的最大利益,同时也可以保证有机产品的质量。如位于Kan-chanaburi省Nong Prue地区的帕库郎村(Pa Khoo Lang),是一个克伦族自然村,长期以来克伦族一直居住在泰国北部和西部的泰缅边境山区,克伦族人一般习惯于轮歇农业,种植各种各样的作物。1995年,Pa Khoo Lang村被灌溉局建设的水库淹没,水淹7年以来政府都未兑现补贴承诺,村民生活困难。2002年,当地的非政府组织AGRECO/PGRC协助村民在他们自己的部分土地上实践有机农业,获得ACT的认证,村民有更多的机会出售产品,现在越来越多的村民愿意转型为有机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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