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农场冷链物流项目政策
解读
作为补短板、强弱 项的重要内容,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工程重点围绕水果 和蔬菜等鲜活农产品,支持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开展仓储保鲜冷链 设施建设。
支持主体
县级及以上示范家庭农场和示范农民合作社,国家级贫困县可放宽至非示范家庭农场和非示范农民合作社。优先支持在乡 镇、村具有交易场所并集中开展鲜活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服务和交易服务的示范场和示范社。鼓励多个实施主体联合建设。
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工程支持的冷链物流设施种类
主要支持四种冷链物流设施,允许改扩建:
(1)节能型机械冷藏库(即高温库,-2 ~ 16℃,适用于果蔬)。
(2)节能型机械冷冻库(即低温库,-25 ~ -15℃,适用于肉类、 水产品)。
(3)节能型气调贮藏库(适用于附加值较高的果蔬)。
(4)预冷库(适用于对新鲜果蔬进行快速降温处理)
支持方式
先建后补、以奖代补。
支持标准
新建项目补贴比例不超过项目造价的30%,改扩建项目补贴比例不超过项目造价的25%,国家级贫困县补贴比例放宽至 50%。同时,单个实施主体补贴不超过100万元。
有建设需求的家庭农场,须按照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的通 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下载农业农村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 息直报系统App,真实、完整、有效地填报申报资料。经县 级农业农村部门审核合格、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项目实施 主体。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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