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扶贫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保障。今年,南宁市将如何推动扶贫产业更好发展、贫困户更多参与,促进贫困地区享受更多产业发展收益,接续推进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南宁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产业开发专责小组相关负责人对此作了解答。
问:2020年南宁市产业扶贫发展的重点工作是什么?
答:一是深入分析疫情对贫困地区产业发展的影响,加大农产品产销对接力度,协调解决产品滞销问题;多途径协调解决带贫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用工难问题,支持带贫企业尽早复工复产。二是持续推动特色农业提质升级。进一步推进县级“5+2”、村级“3+1”特色产业发展,因地制宜,适度发展规模产业基地,着力打造“一乡一品”“一村一品”特色产业。三是进一步落实好扶贫产业以奖代补政策,鼓励贫困户通过发展产业持续稳定增收。四是进一步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贫能力,建立和完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贫困户联动发展的利益联结机制。五是加强农产品产销对接服务,加大电商扶贫力度,积极开展消费扶贫行动。六是加大宣传培训力度,进一步落实科技特派员和产业发展指导员制度,开展产业扶贫大培训;加强扶贫政策宣传,激发贫困群众自我发展生产脱贫的内生动力。七是做好产业扶贫风险防范工作,大力推进贫困地区主要农产品和地方特色产业保险参保工作。
问:2020年南宁市产业扶贫以奖代补政策重点有哪些?
答:今年南宁市将对有一个劳动力以上(含)且自主发展(或实质性参与)特色产业或创新发展产业的贫困户(含2014年、2015年退出户)进行奖补。对于无劳动能力但通过代种代养代加工、委托经营、股份合作、合作经营等方式发展特色产业的贫困户,不再进行奖补。
奖补品种主要是对发展《自治区扶贫办等九部门关于实施以奖代补推进特色产业扶贫的通知》(桂开办发〔2018〕28号)文件的78种产业,《自治区扶贫办等九部门关于实施以奖代补推进特色产业扶贫工作的补充通知》(桂开办发〔2018〕57号)文件的14种产业,以及贫困户创新发展的产业进行奖补,重点奖补县级“5+2”、村级“3+1”特色产业项目。
问:在疫情期间,南宁市产业以奖代补可享受哪些特殊政策?
答:建档立卡贫困户6月30日前申请验收奖补的,奖补起点规模比原标准降低50%,对于确实无法降低的(如1头牛、1户贫困户等),按原定规模验收。
在增加奖补金额方面,3月31日前申报并通过验收的奖补标准比原标准增加50%,上限不超过贫困户年度奖补累计金额的50%;4月1日—6月30日前申报并通过验收的奖补标准比原标准增加30%,上限不超过贫困户年度奖补累计金额的30%。以种植1亩优质水稻为例,若在3月31日前申请验收产业奖补,1亩水稻可以在原标准≤400元/亩的基础上增加50%,即可以获得总数≤600元的产业奖补资金;若在4月1日—6月30日期间申请产业奖补,奖补标准比原标准增加30%,可以获得总数≤520元的产业奖补资金。
疫情期间贫困户所获得的奖补资金增加部分不计入当年该户累计最高奖补金额,开展抚育、低改等提高项目品质的产业,参照新种标准进行奖补。
问:贫困村特色产业扶贫示范园哪些产业恢复生产可获得补助?
答:恢复生产补助对象包括家禽(包括鸡、鸭、鸽子等)、柑橘(包括沃柑、茂谷柑、砂糖橘等)类贫困村特色产业扶贫示范园。其中,家禽养殖规模年出栏达到2万(含)—10万羽的示范园(蛋禽以存栏量计算,下同),每个示范园补助3万元;家禽养殖规模年出栏达到10万羽以上(含)的示范园,每个示范园补助6万元;柑橘规模达100(含)—300亩的示范园,每个示范园补助3万元,柑橘规模达300亩以上(含)的示范园,每个示范园补助6万元。
问:2020年南宁市如何开展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扶持工作?
答:对已认定的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南宁市将通过落实资金、政策等方式对其进行扶持。在脱贫攻坚期内,对致富带头人以“公司+农户”经营模式带动贫困农户脱贫,每带动1户贫困户脱贫给予一次性补贴3000元,所需资金在扶持创业补贴资金中开支。第二年、第三年实行奖补政策与创富带贫效果挂钩,由县(区)组织开展跟踪监测考核评定。
致富带头人成立的经营主体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连续工作6个月以上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并按一定标准给予经营主体一次性带动就业奖补。
致富带头人建立就业扶贫车间,与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签订劳务协议或承揽合同,在1年内累计工作不少于6个月并给付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不低于6000元劳动报酬的,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带动就业奖补。
对致富带头人新办的各类市场主体(指完成工商、税务登记1年内,含企业、个体工商户、家庭农林场、专业合作组织等),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及带动就业补贴。
深度贫困地区可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人员回流贫困村领办创办项目。回村创业期间,按照有关规定探索实行离岗后保留人事关系、保留基本待遇。(记者 胡光磊)
(作者:胡光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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