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酸化耕地治理重点县建设工作的通知

湖南用户公告

2025-07-07 1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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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农办发〔2025〕56号

 

常德市、岳阳市、湘西州、郴州市农业农村局,桃源县、岳阳县、永顺县、安仁县农业农村局:

根据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加强南方酸化退化耕地治理”部署和《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酸化耕地治理重点县建设工作的通知》(农办建〔2025〕5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酸化耕地治理重点县建设,确保治理工作成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2025年,加快完成桃源县、岳阳县首批酸化耕地治理重点县治理任务,启动永顺县、安仁县第二批重点县建设,年度治理酸化耕地32万亩以上。

首批重点县按照一定3年、连续实施的要求,每县继续治理酸化耕地面积8万亩以上,确保每县3年累计完成24万亩次以上。第二批重点县选择县域内酸化耕地相对集中连片面积大的区域(土壤pH≤5.5)实施,2025年起,连续3年每年每县治理面积8万亩以上,确保每县3年累计完成24万亩次以上。

通过3年连续治理,项目区酸化耕地土壤pH值平均稳定增加0.5个单位以上,土壤瘠薄、板结、潜育化等问题得到有效缓解,亩均粮食产能提升10%左右;每县建立形成稳定有效、可持续的治理机制,打造一批酸化耕地综合治理典型田块,探索并建立可复制可借鉴的治理模式。

二、重点工作

(一)科学编制实施方案。重点县农业农村局要科学制定2025年度实施计划,明确治理目标、实施区域、技术措施、补助标准、补助对象和方式、进度安排、资金筹措、监督管理以及统筹其它项目和资金实施具体安排等,于6月27日前报送省厅审核,省厅审核后印发,确保科学、合理、操作性强。第二批重点县要在申报方案基础上,制定2025-2027年酸化耕地治理县级总体实施方案,总体实施方案须经县人民政府同意,于6月27日前由县人民政府函送省厅审批,省厅审批后印发。三年总体实施方案和年度实施计划于2025年7月20日前在全国农田建设综合监测监管平台报送(以下简称“平台”)。

(二)强化实施监管。重点县要严格按照《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使用资金,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支出,坚决防止套取截留、挤占挪用等问题。中央财政资金主要用于施用土壤调理物料、粪肥、有机肥、秸秆还田、种植绿肥及实施效果评价等,不得将中央资金用于农机具购置、试验研究、宣传培训等与土壤降酸培肥无直接关系的支出。对采用单一措施、已获得相关财政补贴的措施、调酸改土效果不明显的措施等不予补助。要围绕资金使用、物料质量、采购发放、机械撒施等关键环节,推行数字化信息化监管,确保可追溯可核验。省厅将跟踪指导重点县资金落实、支付进度、实施进度、综合施策等情况,继续实行双月调度,对审核调度发现问题,重点县要及时整改。不得设置核心区、辐射区等,确保建一片、成一片。农业农村部将对治理措施落实有力、治理效果明显的重点县给予倾斜支持;对实施进度滞后、资金支付缓慢及各类审计、监督中发现严重问题的县减少安排资金直至取消重点县建设。

(三)加强项目统筹实施。重点县要围绕年度目标任务,加强与高标准农田建设、主要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秸秆综合利用及耕地质量保护提升等相关资金和项目的衔接配合,坚持酸化消障与提质培肥并重,在同一地块统筹实施工程、化学、农艺、生物等综合治理措施。按照“碱性物料降酸、工程农艺阻酸、科学施肥控酸”的技术路径,加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优化耕作制度,施用土壤调理物料等治酸控酸,有效提升土壤pH值;因地制宜采取施用有机肥、种植绿肥、秸秆还田等措施提质培肥,综合提升耕地土壤长期抗酸化能力。

(四)严格项目验收。年度任务实施完成一个月内,项目所在市农业农村局要组织重点县农业农村局及时开展自验,形成自验报告,自验通过后向省厅申请核验。省厅组织开展核验,核验面积全覆盖,验收采取资料审核、现场核验、实地走访等方式,内容主要包括重点县建设工作组织实施、治理措施、实施面积、资金使用、实施质量等,并形成验收结论。核验通过后一个月内,重点县要将年度实施地块信息推送至平台。

(五)抓好问题整改。对2024年11月农业农村部农田建设管理司实地调研形成的问题清单(附件1),桃源县农业农村局要根据调研反馈问题全面梳理,制定整改方案;首批重点县要对照问题举一反三、全面自查,对自查发现问题抓好整改,形成整改报告,于7月20日前将整改情况正式报送至省厅,省厅核实后将整改情况正式函报农业农村部农田建设管理司。

第二批重点县要做好项目实施前后效果评价工作,项目实施前土壤采样工作应于2025年项目实施前完成,项目实施后采样工作应于2028年1月底前完成。农业农村部农田建设管理司组织开展年度效果分析并排序分级(附件2),依据效果分析结果,对治理措施落实有力、治理效果明显的重点县,给予倾斜支持。2025年度总结报告(含重点县年度效果分析表及相关佐证资料)于2026年1月20日前通过平台报送。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投入保障。重点县农业农村部门要把酸化耕地治理摆上重要位置,充分发挥中央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强化协调推动,切实落实好地方资金,积极引导金融机构、社会资本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户等投入,以点带面协同推进本区域酸化耕地治理。重点县要根据中央资金支持情况,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保证治理标准、实施质量不降低,确保实施效果。

(二)强化科技支撑。要依托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全面掌握全县耕地土壤酸化现状,明确酸化耕地的分布、数量、程度及利用状况等,分析导致土壤酸化的原因及趋势,为进一步科学利用、强化治理奠定基础。各重点县要加强与科研院所合作,借助“外脑”共建重点县,建立科研成果与产业需求有效对接机制,充分发挥专家指导组作用,加强效果监测和研究,完善专家包片指导和技术培训制度,提供精准、及时、到位的技术支持。

(三)建立长效机制。重点县要针对区域内耕地酸化情况,加快建立有效的持续投入、持续治理机制,统筹安排项目实施“硬建设”和制度机制“软建设”,将项目实施成效转化为长期的制度安排,保障重点县中央支持资金和项目退出后,项目区酸化耕地治理措施不断档、模式可持续、酸化不反复。重点县要在总体方案和年度实施计划中细化建立长效机制措施,首批重点县要切实总结长效机制建立情况。

(四)加大培训指导。要做好酸化耕地治理政策和项目的宣传解读,加大信息公开和宣传带动力度,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和生动鲜活的案例,积极引导农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参与酸化耕地治理,落实好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联系人:省土壤肥料工作站刘高翔,联系电话:0731-85582650,电子邮箱:hntfjsk@163.com。

附件:酸化耕地治理重点县2025年效果分析表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5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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