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使用过程中如何维权

农业信息资讯

2017-12-05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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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使用农药后,如果发现使用效果差,农作物出现药害或人畜中毒事故,应该按照以下原则及时处理,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1.收集证据

一是收集现场证据。发生药害的作物就是药害的现场,应及时拍照记录并向当地农业部门反映,请他们通过摄像、照相等手段来记录发生药害的情况。

二是保存好购买农药的证据。如发票、收据等凭证。

三是保存好剩余农药和农药包装物(包括未开启的农药、农药瓶或农药袋等)。

四是申请鉴定。可以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或者有资质的鉴定机构提出申请,请他们对药害事故进行技术鉴定,并形成书面鉴定意见。

五是核查产品有关信息。登陆“中国农药信息网”核对产品的生产企业名称、登记证号、农药名称、登记作物、防治对象等内容。

2.采取补救措施

产生药害或防治效果不好时,及时向当地农业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咨询,采用补充施肥或施用合适的植物生长调节剂、加强农田管理等措施,尽可能减少损失。在情况严重时,及时补种或改种其他作物,避免贻误农时。

对产生人员中毒的,采取必要的现场急救措施,并携带农药标签及时送往医院进行救治。

3.依***

一是要及时与销售农药的单位和生产厂家联系,要求他们协助处理。

二是及时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或消费者协会反映,请他们依法查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并追究法律责任。

三是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经济损失,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责任发布:张永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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