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9月9日,记者从省财政厅了解到,2016年以来,青海省不断加大投入力度,累计安排财政资金近73亿元推动村级集体经济“破零”,助力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
到2019年底,全省3787个行政村实现了村级集体经济“破零”,占比达到91.34%,村均收益5.02万元,带动7.3万户25.5万贫困户实现增收;村级光伏电站联建成为迄今为止扶贫领域一次性投资最集中,投资量最大,收益覆盖面最广的项目;通过支持村级旅游业,成功打造“乡趣卡阳”“花海农庄”等一批乡村旅游品牌,有效推动了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带动了群众增收。
今年,省财政厅又积极争取中央扶持村级集体经济专项资金2.07亿元,以每村50万元的标准继续扶持全省413个村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针对青海省仍有部分行政村未实现村级集体经济“破零”的实际,省财政积极会同省委组织部研究资金支持重点,筹措资金350万元,优先考虑未“破零”的行政村,对未安排财政扶持资金的行政村给予资金倾斜,实现了村级集体经济“破零”财政资金全覆盖。
针对“融资难”“融资贵”这一问题,鼓励村级集体经济依托现有的农牧业信贷担保体系,对村级集体经济按照种植养殖大户的形式提供信贷担保,并对符合贴费贴息政策的贷款给予担保费和利息补贴。落实各类企业及新兴经济主体带贫减贫项目财政贴息政策,对符合贴息政策的村级集体经济项目贷款给予财政贴息,保障发展村级集体经济资金多元化投入。
转发0评论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