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三有动物名录中删除野猪,未必是好事,因为它是生物链中的一环

洒脱农人

2021-12-13 0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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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年野猪数量剧增,在农村达到泛滥的程度,对农民的庄稼地和农民的人身安全造成危害,但野猪属于“三有”野生动物名录之列,农民虽有对付它的办法但却不敢实施,只能眼睁睁地看着野猪“为非作歹”,真是既闹心又无奈。
最近传来了一个看似“好消息”的报道,在有关部门发布的“三有动物名录调整征求意见稿”中,没有了野猪的名字,这意味着野猪将不再属于三有野生动物行业、不再受到保护、农民可以随意对其进行捕杀了。不过这个方案目前还仅仅只是一个意见征求稿,并不是最终定稿方案。

由于人类曾经的滥杀行为和生态环境的恶化,野猪在我国历史上曾经也到了濒临灭绝的地步,后来我国把野猪纳入到野生动物保护的范畴,经过了大概21年的保护,野猪不仅保留下了物种,而且还逐年壮大,到今天形成了泛滥的局面。
野猪泛滥确实对农民种植的庄稼、和农民的人身安全带来了不可忽视的威胁,但由于野猪属于野生动物保护行列,农民并不能擅自对野猪进行捕杀,只能由相关部门牵头进行有计划的捕杀,而且有计划捕杀野猪的成本不仅高,所取得的效果也并不是很好,所以野猪泛滥的趋势仍然是越来越严重。
在这样的背景下,“三有”野生动物名录中没有了野猪的名字,从农民的情感角度来看待这个问题,它当然算得上是一个好消息。但如果真的对野猪完全不管不问、任由捕杀行为毫无节制地发生,这又是一个好事情吗?我看未必,下面我就来谈谈我的个人看法,欢迎大家讨论!

一、“人猪矛盾”突出
野猪数量不多的时候,大家还觉得野猪是一种新奇的动物,能够看到野猪,还觉得是一件很荣幸的事情,但是当野猪数量增多、达到泛滥的地步后,野猪在农民心里,已经变成了“人人喊打”的讨厌动物,之所以出现这样的转变,就是因为“人猪矛盾”随着野猪数量的猛增而越来越突出,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野猪对农民庄稼地造成较大的影响
在野猪数量众多的农村地区,每当庄稼快要成熟之期,就是野猪猖獗之时,由于野猪是保护动物,当野猪在践踏庄稼地的时候,农民根本不敢拿出有效手段去保护庄稼地,往往让农民辛苦一季的劳累付之东流,农民虽然对野猪“恨之入骨”,但碍于有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却又非常无奈。
例如某吴姓农民的庄稼地,所种植的30多亩小麦、70多亩玉米分别被野猪吃得接近绝收,造成的损失不小;另有一个农村老人辛苦种植的1亩农作物,虽然老人每晚都在地里值守,但仍然在某一天傍晚老人回家吃饭时,被10多头野猪糟蹋,将近60%的作物绝收,老人真是悲痛欲绝、欲哭无泪啊。

2、野猪对农民人身安全带来较大的威胁
野猪泛滥,不仅糟蹋庄稼,有时候也会攻击到地里劳作的农民、还会攻击农民喂养的家禽等小型动物,对农民的人身安全产生一定的威胁。
例如河南城厢乡的几个村庄,被一头野猪侵犯,限于有关条文的规定约束,农民并不能拿出有效手段对野猪的侵害进行制止,导致野猪疯狂袭击过往行人,造成6人被野猪咬伤;又如在石家庄市的某个农村地区,今年的5月份就有3个农民遭受野猪袭击,其中一个农民头皮都被野猪抓开了。
3、因为野猪而被追究刑事责任
野猪糟蹋庄稼,让农民忍无可忍;野猪伤害农民,更让农民气愤难当,可是当农民在愤怒之下,出手制止野猪的伤害之时,如果伤害或杀死了野猪,反而还要受到相应的责任追究,从某种角度说,这是施加给农民的“无妄之灾”,所以就更加激发了农民对野猪的痛恨之心。
比如上例中河南淅川县的吴姓农民,为了保护自己来之不易的庄稼,夫妇俩在3个月内捕杀了8头野猪,结果被法院分别判处1年6个月和1年的有期徒刑;又如四川绵阳市北川县某村民下套抓野猪、绍兴市上虞区丰惠镇庄姓农民抓了一头约90斤的野猪,结果均被查处追责。

二、对野猪不再进行保护,可能会让野猪的数量发生根本性的转变
我个人认为,不管对于任何事情,都应该有一个“度”的把握,凡事一旦走向极端,就可能发生质的转变。从上面的“人猪矛盾”可以看出,当前农民对于野猪的好感度是非常低的,只要见到野猪,无不想除之而后快。
假如把野猪从“三有”野生动物名录中删除,这就意味着野猪将不再是保护动物,农民对于野猪就可以采取一切合法手段进行捕杀。可以想象得到,届时在野猪泛滥的地方,必定会出现各种各样的大规模捕猎队伍,野猪肉也会成为家庭或餐馆里的“家常便饭”,在人类这样大规模的捕杀之下,野猪的数量必定会出现快速降低,也许很快又将进入到过去那种濒临灭绝的地步。
而事实上当这个征求意见稿发布出来后,已经在社会上引起了较大的反响,我注意到多数农民朋友都把这条信息当成了“好消息”,说不定在一些农民朋友的心中,可能已经在摩拳擦掌、跃跃欲试了哟!

三、野猪也是生物链中的一环,删除野猪保护名录,未必是好事
大自然中的生物,都是相生相克的,只有和谐发展,才能达到平衡。野猪也是生物链中的一环,数量过多、固然不好;但完全灭绝,也未见得就是好事,所以“度量”的合理把握,才是最重要的。
但是从当前野猪与农民之间所存在的矛盾来看,野猪已经成了我们“恨之入骨”的物种,如果野猪将不再受到保护,农村大规模围捕野猪的现象必定会发生,虽然野猪的繁殖力较强,但面对人类毫无节制的捕杀,也是撑不了多久的。
假如野猪没有了,那么也需要捕食野猪的豹子、豺狼、老虎等动物,其食物来源就少了一环,其生存空间就会被进一步压缩,由此引发的“连锁效应”到底会出现什么结局,还真的不好说。

四、有张有弛、灵活把握,确保野猪保持合理的存在数量
由此可见,野猪虽然“可恨”,但也并不是一无是处,不适宜一棒子打死,毕竟野猪也是大自然生物链中的一环,如果野猪灭绝,恐会出现“连锁效应”,影响到其它稀有动物的生存。
所以我认为对于野猪的态度,应该把握“有张有弛”的原则,既不能一直保护、也不能一直放开。最好的办法就是要对野猪的数量进行动态监控,确定好数量的合理数值,然后根据这个数值的实际情况,或放开、或保护,在放开期间允许随意捕杀、在保护期间严禁捕猎。

以上仅是我的个人看法,如有不妥,还请各位指正;大家如果有不同的意见,欢迎分享在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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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我最傻

2021-12-18 03:06

好很好非常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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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中药种植吧

2021-12-14 07:12

而且野猪根本不是食物链底层的动物,老虎豹子除非饿急了,不然根本不会去捕猎野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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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中药种植吧

2021-12-14 06:58

你纯粹扯淡,老虎和豹子才有多少?而且繁殖率低,猪的繁殖率有多高?指望老虎豹子捕食野猪根本不靠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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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渭南农牧业机械与设备供应商@小刘

2021-12-13 1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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