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豆芽菜生产环节监管,规范豆芽菜生产活动,严厉打击违法行为,确保我县豆芽菜产品质量安全,近日,县农业农村局农产品质量安全与检测中心联合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在辖区内开展豆芽菜生产环节专项整治行动。
为确保排查抽样全覆盖,执法人员对辖区内的所有豆芽生产主体逐家进行排查抽样,重点检查豆芽的生产环境、进销台账、生产记录、原料仓库等,告知生产者在豆芽生产过程中不得使用4-氯苯氧乙酸纳、6-苄基腺嘌呤、赤霉素等植物生长调节剂、抗生素,并对进销台账等记录不规范的生产主体进行现场指导,确保豆芽生产销售的可追溯性。在生产现场,执法人员还粘贴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农业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年第11号)。
此项专项整治行动将持续至12月底,截至目前,共检查豆芽生产点11个,监督抽检黄豆芽、绿豆芽样品24批次,样品均已封存并送往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我局将持续跟进检测结果,对存在非法添加植物生长调节剂、抗生素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严防“问题豆芽”流入市场、流向餐桌。
转发0评论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