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耕正当时,农资是根基。为规范农资经营秩序、净化农资环境,全力护航春耕生产和保障农民合法权益,兴安县农业农村局组织执法力量,聚焦重点品类、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集中开展农资打假保春耕行动。
普法先行,坚持边执法、边普法。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兴安县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在3月13日上午通过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向群众普及农药、种子、肥料等农资识假辨假知识和维权渠道,并宣传禁渔期、科学安全用药和食用农产品的有关规定,发放《教您慧眼识别假农资》《兴安县禁渔宣传手册》《禁限用农药名录》等宣传资料200余份,引导群众科学选购农资,增强维权意识。
执法护航,守好农业生产第一关。此次行动聚焦种子、化肥、农药等重点农资产品,以城乡农资经营门店、乡村流动商贩、网络销售平台为重点检查对象,实行拉网式排查、全覆盖检查、全过程监管。在种子监管方面,重点核查经营资质、品种审定与引种备案、标签标识、进销货台账、植物检疫等情况,严厉打击无证经营、未审先推、套牌侵权、假劣种子、标签不规范、档案不齐全等突出问题,坚决杜绝来源不明、质量不清、不适宜本区域种植的种子流入市场。在化肥、农药监管方面,严查虚标含量、过期失效、套证生产、虚假宣传、禁限用药物违规销售等行为,严把质量关口,守护田间安全。行动开展以来,已累计出动执法人员60人次,检查农资经营门店45家次,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2份。

下一步,兴安县农业农村局将扎实贯彻自治区、市对春耕备耕期间农业执法工作的要求,持续加大农资市场巡查力度,增加执法频次,为春耕备耕保驾护航,助力全县农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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