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王建凯
2019-11-06 22:52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及代行集体经济组织职能的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
自2017年1月1日起,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及代行集体经济组织职能的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进行清产核资收回集体资产而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进行清产核资收回集体资产而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55号)第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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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168
2019-11-07 08:29
嗯
龙口新农人
2019-11-07 07:57
好
李国栋4536
2019-11-07 07:31
农友6439
2019-11-07 07:08
栈溪农业5994
2019-11-07 06:56
农友3033
2019-11-07 06:33
农友4506
2019-11-07 06:28
天堂里有酒吗?
2019-11-07 06:23
认真学习
陈治军农友0572
2019-11-07 06:16
农友0212
2019-11-07 06:13
农友1404
2019-11-07 05:45
农友3937
2019-11-07 01:30
农友6696
2019-11-07 01:04
农友1812
2019-11-07 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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